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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襲陰霾終散去 正義雖遲但必至】

筆者:衆院長

2025年9月4日

歷時163天的醫院口岸爆炸案終於塵埃落定。陪審團經過連續四天「與世隔絕」的慎重商議,裁定三名核心被告何卓為、李嘉濱及張家俊「串謀導致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成,為這宗震驚全港的恐怖襲擊案劃下句號。正義或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回望2020年初,當新冠疫情肆虐全球之際,香港卻面臨著另一場更為險惡的威脅。一群極端分子竟然在醫院、口岸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放置炸彈,企圖無差別殺害平民,製造大規模傷亡。幸得警方及時破獲這個恐怖組織,才避免了一場可能造成無數無辜市民死傷的慘劇。正如法官陳仲衡在庭上所言,這是警方阻止恐怖活動發生的重要成就,避免了爆炸造成的死傷慘劇。

反觀歷時半年多的審訊,控方庭上展示的證據可謂鐵證如山:何卓為租用宏創方單位作為製造和測試爆炸品的基地;李嘉濱被閉路電視完整拍攝到親手在明愛醫院放置炸彈;張家俊負責製作遙控引爆裝置,其手機內的聊天機械人開發記錄與涉案炸彈的遙控裝置完全吻合。三人在Telegram群組內討論爆炸計劃的訊息記錄,以及在嘉頓山開會商議恐襲細節的行蹤,都被警方一一掌握。骨幹成員證據確鑿,難逃法網,屬罪有應得。

值得深思的是,審訊歷時超過160天,審訊完結後陪審團更需要四天時間來商議及索取法官指引,方能達成裁決,反映出案件的複雜性和審理的困難。由九位普通市民組成的陪審團,是否能夠完全掌握各控罪的法律元素?尤其是在這類源於社會動盪的案件中,每位香港市民都曾直接或間接受到2019年事件的影響,要求陪審團完全抽離個人情感去客觀審視證據,無疑是一項艱鉅挑戰。這也正是為何在眾多國家中,國家安全相關案件往往由專業法官審理而非陪審團制度—法律的專業性和案件的敏感性,需要更為嚴謹的司法程序保障。

雖然並非全部被告被定罪,但不入罪並不等同清白無辜。警方和律政司必定是基於充分證據才提出檢控,案件亦獲得法庭認可表面證供成立後方進入審訊階段。至於最終裁決,則取決於陪審團是否確信控方在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罪行。然而,明眼人都能想到,恐怖襲擊絕非一人之力可以完成,背後必然有著錯綜複雜的支援網絡。今日有被告獲判無罪,或許源於陪審團對「未造成實際傷亡」的過度考量,而忽略了案件本質—即策劃恐怖襲擊的嚴重性。無論法庭判決如何,公眾自有公論。

這宗案件給香港社會敲響了警鐘。極端思想和恐怖主義行為,永遠是文明社會的毒瘤。無論打著什麼旗號,以暴力手段危害無辜市民生命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的嚴懲。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安全穩定的環境是我們最寶貴的資產。任何企圖破壞這種安定的勢力,都是全港市民的公敵。

未來,我們必須從這宗案件中汲取教訓。一方面要加強反恐教育,讓市民認識恐怖主義的危害;另一方面要完善相關法律,幸運香港現在已有《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保障,堵塞法律漏洞。只有全社會共同努力,才能確保香港長治久安,讓這顆東方之珠繼續璀璨奪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