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令數以千計居民一夕間失去家園,最痛的不是一堵牆的倒塌,而是生活秩序的瓦解:孩子的上學安排、長者的起居照護、租金與按揭的雙重壓力、搬遷帶來的精神耗損——這些都不是一句「原址重建」的口號可以消化。災後三個月,居民要的從來不是政治表態,而是能夠「落地」、夠快、夠清楚的長遠安置。
在此背景下,政府提出回購及「樓換樓」等組合方案,並以「一戶一社工」逐一上門收集意見、解說細節,客觀而言,正是危機管理中少見的細緻與務實:不是坐在辦公室拍板,而是把每一戶的實況當作政策的基礎;不是只有單一路徑,而是提供現金收購、換樓、加入房協單位等多元選項,容許不同家庭按自身需要作出選擇。這種「特事特辦」的治理方式,符合「以民為本」的原則,也更貼近災民最急切的共同訴求——盡快回到可預期的生活。
值得一提的是,整套方案不止停留在「房屋」層面,金融配套亦同步跟上。金管局與銀行業界配合推出措施:協助選擇「樓換樓」的住戶轉換按揭抵押品、延長還款寬限期至新單位入伙;亦對選擇現金收購並償還舊按揭者,在重新安排住屋時靈活處理新按揭,並延長各類貸款還款寬限期。這些做法回應了災民最現實的恐懼:供樓不中斷、資產不「斷鏈」、過渡期有喘息空間。政府與金融機構罕有地以一個「整體方案」出現,說明當局並非把責任推回市場,而是把災後安置視作公共治理的一部分。
事實上,民意亦已清晰呈現方向。已提交意見的住戶中,有七成四對政府收購業權方案反應正面,且超過八成認為處理需要從速。換言之,大多數災民希望用最短時間完成安置、重建生活。這個集體意志才是政策討論的核心——不應被少數聲音綁架,更不應被「為反而反」的政治動員牽着走。
然而,仍有人在輿論場上高喊「原址重建」才是唯一公道,甚至把重建描繪成某種道德高地。問題是:重建的時間成本誰來承擔?十年八載的等候期,孩子的成長、家庭的租金支出、一次又一次搬屋的折騰,難道靠一句「撐重建」就能解決?對真正的受災家庭而言,這不是公平與否的口號之爭,而是「能不能活下去、能不能盡快恢復正常」的現實選擇。
但往往令人憂慮的地方,正正是部分「原址重建」論述背後,往往不止於情感,而是赤裸裸的利益算盤:把重建當作談判籌碼,借災難抬高期望值,企圖在政府已屬高於市場參考的收購安排之上再加碼,甚至動輒以群眾壓力要脅政策轉向。若說災難中最應被尊重的是受害者,那麼最不應發生的,就是有人把災民的痛苦包裝成政治資本,或把社會同情轉化為個人加價的槓桿。
宏志閣等未受同等破壞的樓宇住戶,更需要冷靜看清現實:把整個社區拖入「原址重建」的長期拉鋸,只會令過渡安排延宕,令資產處置、按揭安排、保險索償及二手流通等問題更複雜,最後增加的不是政府成本,而是住戶自身的時間成本與不確定性成本。愈拖,愈多人受苦;愈吵,愈難落地。相反,盡快形成共識接受收購或換樓安排,才是把風險關在可控範圍之內,避免日後衍生更大麻煩的理性選擇。
公共政策從來不可能完美,但可以做到負責任。宏福苑方案的價值,不在於宣傳語句,而在於它回應了災民最切身的三件事:速度、選擇、可承受。它讓大多數人可以盡快離開受損與不安的環境,透過合理補償與配套金融措施,重新建立可預期的生活路徑。至於那些仍堅持把「原址重建」當作唯一答案的人,社會必須追問:你是在為災民爭取安居,還是在利用災難為自己爭取更大的利益?
宏福苑需要的不是浪漫幻想,而是務實落地;不是被少數聲音綁架,而是尊重大多數災民的選擇。支持政府安置方案,不是「護航」,而是拒絕讓災民繼續被拖延折磨;促成宏志閣等住戶及早達成共識接受收購,更不是「妥協」,而是把整個社區從無止境的爭拗中解放,讓生活重新上軌道。這才是對災民最有人性的答案,也是社會真正應有的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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