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收購安置的《買賣協議》簽署期限是10月15日,現在只剩6日。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日前透露,已有90.6%業主完成簽署,並提醒其餘業主盡快辦妥手續。她表示,只要業主「有誠意」,政府「一定體諒,一定盡彈性安排」,做法務實,也照顧到居民的情況。
接受率達99.3% 解說隊獲讚揚
何永賢本月5日出席立法會政策簡報會。工聯會議員鄧家彪在會上指出,有99.3%業主接受收購安置。他說,不少居民反映揀樓期間的解說員「做得好好」,熟悉流程和政策,對居民的需要有同理心。他問到業主在限期後仍未簽署會怎樣處理,並舉出一宗個案:有家庭希望接受收購,但原業主已經離世,現正辦理法庭程序,家人「好心急」,希望知道如未能如期完成,能否保留揀樓的權利。
何永賢同樣肯定解說隊的工作,指「解說隊事實上真係最能夠幫助到居民」。她說,1,980多戶居民各有不同情況,解說隊「真係陪住每戶前行」,了解他們的難處和需要。她鼓勵居民多與解說員溝通。
限期後分兩類處理 拒簽者視作放棄
何永賢強調,10月15日是重要日子。限期過後未完成簽署的情況主要有兩種:
有意完成交易,但受客觀因素阻礙:例如急病入院而無法簽署。只要業主有誠意,而原因是業主控制不到的,當局會體諒並盡量作彈性安排。
無意繼續商討:例如拒絕簽署文件、沒有辦理手續,或者「冇一個咁嘅意願」。這類情況會被視為不再接受收購計劃,買賣會終止。
她表示,這類人士的情況,會與當初未有交回接受收購信件的十多戶一樣處理。政府已多次表明,不排除將來需要立法處理。
距離限期只剩6日,尚未簽署的業主應盡快與解說隊聯絡,及早完成手續,保障自己的權益。
獨立委員會月底交報告 政府將全面改革
另外,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將於本月底向行政長官李家超提交報告。委員會於今年3月至7月期間共舉行了30場聽證會,聽取了80名證人的口述證供。李家超表示,政府收到報告後會積極研究和跟進建議,短期內盡快推行全面改革並追究責任。他指出,新一份施政報告已經公布7項優先改革措施,包括地盤禁煙、加強消防裝置規管,以及提高業主大會的合規運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