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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執行《香港鐵路附例》 根據「破窗效應」 打擊罪行】

2026年11月3日

近日,社交平台流傳了一張照片,當中有4名旅客在港鐵深水埗站月台公然「開餐」,他們在月台牆角席地而坐,將一個大型行李箱橫放在地上作為「臨時餐桌」,上面擺滿多個外賣飯盒、飲品及餐具。據悉,現場散發著濃烈的食物氣味外,更引來大批候車乘客側目。照片曝光後,隨即掀起網民熱議,不少人斥責相關行為極度自私、嚴重影響公共衛生及車站秩序;也有市民質疑港鐵職員當時未有即時上前制止及執法。

根據《香港鐵路附例》(香港法例第556B章)[以下簡稱《附例》]第27(b)條,任何人不得在港鐵付費區內(包括月台及車廂)進食或飲用飲料,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港幣2,000元。事實上,《附例》已經清楚作出了規定,上述4名旅客在深水埗站月台進食, 是違反《附例》的; 事件暴露了港鐵公司的未能及時派員前往制止相關行為及執法,以致事件對其他港鐵使用者帶來不便,而港鐵公司之執法不嚴,最大的危險性在於開啟了「破窗效應」。

「破窗效應」(Broken windows theory)是犯罪心理學與社會學的一個著名理論,由社會學家詹姆斯·Q·威爾遜(James Q. Wilson)及犯罪學家喬治·凱林(George L. Kelling)於1982年共同提出。根據該理論,環境中的不良現象或微小違法、破壞行為等如果沒有被及時修復或制止,便會向外界傳遞一種「這裡沒人管、秩序崩壞」的暗示,從而誘使人們做出更多、更嚴重的破壞或違法行為。 因此,如果社區中的輕微破壞(如打破的窗戶、塗鴉、亂丟垃圾)被放任不管,就會傳遞出「無人管理」的訊號,進而誘發更嚴重的犯罪。而港鐵公司之未能適時就違規行為作出制止及執法,其他港鐵使用者 便有機會視之為默許或心理暗示,去有樣學樣,視《附例》如無物,紛紛就自己的喜好及方便去違反《附例》。

《附例》 是規管香港鐵路(港鐵)乘客行為、處所使用、安全及票務的法律框架。違反附例屬犯罪行為,一般最高可被罰款 HK$5,000 及監禁 6個月。除了以上的4人港鐵站月台開餐個案外,近年,香港也出現過其他引起傳媒報道及網絡熱議的違反《附例》之真實個案。

2026 年 1 月底,一名男乘客在港鐵寶琳站因處理一宗乘客爭執時情緒激動,在車站內公開講粗口,該名乘客此舉涉嫌違反《附例》 第 28H(1)(a) 條「粗言穢語」,這條文禁止在鐵路處所使用威脅性、粗穢、淫褻或使人反感的言語,違者最高可被判罰款 $5,000元。其後,這名乘客被 4 名港鐵職員包圍,並即場向他發出「違反香港鐵路附例通知書」(俗稱告票)作為書面警告並記錄在案。

由港鐵公司職員發出的「違反香港鐵路附例通知書」,其本質是一份書面警告信,並不涉及任何即時罰款或即時票控。該通知書代表港鐵會將此次違規事件及違例者的個人資料「記錄在案」,作為港鐵日後處理類似個案或考慮是否採取法律行動的參考指標。該通知書旨在向乘客說明相關條例與最高罰則,並警告乘客若其日後重犯或當下拒絕聽從人員指示,港鐵有權正式發出「擬檢控通知書」,並將個案移交法律部門跟進。要是港鐵最終決定正式提出檢控,案件將交由裁判法院審理。

2026 年 9 月,網上流傳了一個片段,其內容顯示尖沙咀站有 20 多名乘客集體逃票,在一名前方乘客拍卡出閘時,後方大批人尾隨「衝閘」離開。港鐵事後翻查閉路電視並報警處理。 2026 年 11 月,在屯馬綫其中一個車站,有兩名男乘客被拍到以「貼背」連體嬰方式緊隨前人步出闊閘機,藉此逃避車資。如此的逃票行為,違反了《附例》 第 14 條「不付車費進入和離開」;對於逃票或違規使用車票者,港鐵可徵收 $1,000 附加費,而情節嚴重者可被檢控。 為應對越來越猖狂的逃票行為,港鐵公司必須加強執法,避免越來越多人士藉著港鐵執法不然之漏洞,去肆意逃票。

2026 年 10 月,一名內地來港的碩士生在小紅書發文,表示自己乘搭東鐵綫頭等車廂時,因為忘記在月台或車廂連接通道的「頭等核准器」確認拍卡,遇到港鐵職員查票時被截查,面臨 $1,000 的附加費罰款。根據《附例》第 17(2) 條「頭等車廂」,乘客在沒有有效頭等車票(包括未拍卡確認)的情況下進入頭等車廂,即屬違反附例。

綜合而言,要是港鐵公司持續執法不嚴, 除了間接鼓勵港鐵使用者不去遵守《附例》多規定外, 更是開啟了一個又一個的「破窗」,最終不但影響到港鐵範圍本身的違規情況增加,「破窗效應」也會蔓延至整個香港社會每一個角落,引致越來越多違法行為的出現,引致犯罪率上升。

以往,作為最經典的例子,美國紐約市便曾經利用「破窗效應」的理論,透過「從小處著手、零容忍」的策略,成功地打擊嚴重罪行,及大幅降低了犯罪率。1980年代末的紐約地鐵犯罪猖獗、環境髒亂,當時新上任的地鐵局長大衛·剛恩(David Gunn)沒有先去抓重大刑案,而是全力清除車廂塗鴉和打擊逃票。他堅持如果車廂被塗鴉,就立刻停駛清洗,絕不讓帶有塗鴉的列車上路。這個舉動改變了地鐵的氛圍,犯罪率開始顯著下降。至1994年,魯迪·朱利安尼(Rudy Giuliani)當選紐約市長,他任命了威廉·布拉頓(William Bratton)為警政局長。他們將「破窗理論」推廣至全市民眾生活,嚴厲取締公共場所飲酒、隨地小便、違規小販、洗車流氓(強行幫人洗車勒索)及強擦車窗要錢的人。 如此從小地方整頓秩序的策略,出乎意料地讓紐約市的謀殺、搶劫等嚴重案件的犯罪率在數年內急劇下降了50%以上,讓紐約從原本全美最危險的大城市之一,轉變為最安全的大都市之一。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