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3日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昨日(2日)採取行動,拘捕一名35歲男子及四名20至38歲女子,全部為中國籍,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包括宣揚「港獨」、「台獨」及多次作出恐嚇行為,聲稱於啟德體育園放置炸彈。
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有人於4月29日至5月20日期間,透過電郵及社交平台向警方發送訊息,內容涉及鼓吹「台獨」、要求廢除《香港國安法》,並揚言於中方駐港機構安置及引爆炸彈。疑犯其後於5月13日更利用變聲軟件致電999報案中心,聲稱於啟德體育園舉行音樂會時放置及引爆炸彈,企圖以恐嚇手法宣揚「港獨」、「台獨」訊息。事件嚴重,涉及國家安全及恐怖活動,國安處隨即介入調查。警方當日派員到場徹查,最終未有發現任何爆炸品。
經深入調查,警方鎖定一名35歲男子與案有關,發現其曾利用變聲軟件報案後,並將涉案手機棄置於紅磡德豐街18號對開海面。國安處昨日展開拘捕行動,拘捕該男及四名涉案女子,並搜查四個單位,檢獲一批手機及電腦裝置。行動中並未檢獲爆炸品,警方正計劃安排蛙人下海搜尋涉案手機,而案件調查焦點包括犯案動機及各人政治主張。
案件涉及《香港國安法》第24條「威脅實施恐怖活動」罪,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同時亦涉及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下的「炸彈嚇詐」罪,最高可判監五年及罰款十五萬港元。
李桂華批評涉案人士行為極不負責任,浪費大量公共資源,對社會造成不必要恐慌。他強調國安處有決心、有能力打擊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