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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大火聆訊|勞工處李萬邦詳述執法機制 建議研究替代方案優化生口設置 展現積極改善決心】

2026年4月21日

宏福苑大火調查委員會今日(21日)傳召勞工處高級分區職業安全主任李萬邦作供,就巡查機制、地盤禁煙執法、棚架生口及棚網阻燃等核心議題接受盤問。李萬邦承認前線同事缺乏專業知識核實阻燃證書,同時就生口問題首度提出優化建議,惟強調該做法並未違反現行職安健法例。

四級執法機制 宏福苑曾提刑事檢控
李萬邦闡述勞工處設有四級執法手段,由輕至重依次為書面警告信、敦促改善通知書、暫時停工通知書及刑事檢控。他確認就宏福苑工程,處方曾對總承建商宏業及分判棚架公司盈利豐合共提出三項刑事檢控,涉及高空工作安全,包括未確保工人使用安全帶及未採取合理步驟防止工人墮下。至於吸煙問題,處方僅曾發出書面警告。

禁煙執法困難 歡迎修例方向
李萬邦坦言,在現行法例框架下,地盤禁煙執法面臨實際困難。根據建築地盤安全條例第53條,須同時目擊工人吸煙及現場存有易燃液體,方構成違規,否則只能勸喻。他歡迎處方正推動的修例方向,指新法例將毋須再證明現場存有特定易燃物品,「對前線執法者嚟講,呢個方向係好嘅」,修例後亦有望憑煙頭等間接證據加強執法。

生口問題引發工人與住戶利益矛盾
棚架「生口」問題成為聆訊焦點。李萬邦解釋,工作守則規定工人不得攀爬棚架,生口讓工人在緊急情況下經後樓梯撤離,屬行業普遍做法,未違反職安健法例。惟陸啟康法官即場點出核心矛盾:生口有利工人逃生,卻令濃煙攻入走火通道危及住戶,兩者利益存在衝突。

李萬邦承認此問題,並主動建議研究採用剪刀梯等替代方案優化生口設置。他同時引述1990年高等法院案例(HCMA 864),指法庭曾觀察到長距離攀爬棚架會令工人疲勞及增加風險。委員陳健波亦指出,此問題需消防處與勞工處等多部門合作方能解決,不能一刀切禁止。陸啟康法官表示將留待專家證人進一步分析。

部門分工與跨部門協作
李萬邦釐清勞工處職權以工人安全為核心,外牆發泡膠等建材的阻燃規格及有人居住屋苑的走火通道維護,分屬其他部門管轄。但他同意有人居住屋苑進行大型工程時,火災風險對工人與居民均構成威脅,各部門有必要合力承擔監管責任,不應各自為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