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口岸爆炸案即將進入判刑階段,三名主犯早前被高等法院陪審團裁定「串謀導致爆炸」罪成。案件本質上是一宗典型的恐怖襲擊:陰謀者早有部署,針對醫院、口岸及公眾地方,蓄意以炸彈製造大規模死傷。雖然最終因警方及時行動未能得逞,但社會震驚、民心惶惶,已經足以證明「未遂」不等於「無害」。因此,如何透過嚴懲重判,彰顯法律威嚴,便成為全港關注焦點。
「未遂」並非「無害」
案件細節觸目驚心,炸彈曾出現於明愛醫院急症室,並被放置於往羅湖列車車廂,險些於密閉空間引爆。另有證據顯示,被告甚至計劃在將軍澳大型公眾活動引爆重達20公斤炸藥。試想一旦爆炸成功,後果不堪設想,勢必造成嚴重死傷、社會陷入混亂。
因此,社會不能因為陰謀未能最終實現而掉以輕心。未遂同樣彰顯惡意,亦已動搖人心,對社會秩序構成實質威脅。從法理與公眾安全角度,必須施以嚴刑,防微杜漸。
國際案例:鞋底炸彈客的警示
觀察國際實例,更能突顯重判必要性。2001年,美國籍「鞋底炸彈客」理查德·里德(Richard Reid),企圖於民航客機上點燃鞋底藏匿炸藥,意圖摧毀整架客機。雖然行動最終被乘客與機組人員阻止,無人傷亡,但美國聯邦法院仍以謀殺未遂、企圖大規模毀滅等多項罪名,判處他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法官斥責里德為「死不悔改的恐怖分子」,強調必須將其徹底隔離,以保障社會安全。此案例正正說明:爆炸未遂亦需嚴懲,法律決不能姑息。香港應當以此為鑑,展現同樣的零容忍態度。
重判意義:震懾與預防
警方能迅速偵破案件,避免災難,是專業果敢之舉;司法機關則要在判刑環節,以嚴厲刑罰補上最後防線。這不僅是對被告的懲處,也是對潛在極端分子的震懾。透過重判把信息傳遞得清清楚楚: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圖謀,不論成敗,都將面臨極端沉重的代價。如此方能以儆效尤,杜絕仿效之徒。
全面防線:法律、執法與教育
然而,要真正維護長治久安,社會不能只依賴刑罰,還需要法律、執法與教育三管齊下。法律必須彰顯嚴正立場,堵塞漏洞,毫不含糊地確立零容忍態度;警方則要持續提升情報蒐集與行動效率,確保能在危機未萌前及時瓦解;同時,教育界更要肩負重責,推動國安教育與法治教育,讓年輕一代認清暴力禍害,建立守法意識與社會責任。三方面相輔相成,才能築起覆蓋全港的安全屏障。
嚴懲未遂 守護家園
醫院口岸爆炸案提醒我們,恐怖主義威脅從不遙遠,稍有疏忽便可能釀成災難。國際案例已清楚顯示,即使是未遂,亦須最嚴厲懲治。香港要延續安定繁榮,必須依法重判涉案者,零容忍恐怖行為。只有如此,才能守護法治根基,維護安居樂業,保障這片土地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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