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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放寬港人申請 BNO 簽證 中駐英使館強烈反對】

2026年2月10日

英國政府在黎智英被香港法院判刑 20 年後,宣布放寬港人申請「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簽證的條件。新措施允許父母持有 BNO 護照、在 1997 年時未滿 18 歲的港人可以獨立申請移居英國,無須依附父母,其伴侶和子女也可同行。英方估計未來五年將有約 2.6 萬港人因此移居英國。英國政府強調,此舉是對香港人民的歷史承諾,並指出香港自由持續受壓迫。

中國駐英國使館隨即作出強烈回應,批評英方操弄 BNO 問題,認為這是干涉中國內政。使館發言人指出,過去已有港人因受蠱惑移居英國,結果遭受歧視、生計困難,淪為「二等公民」。對於英國進一步放寬政策,中方形容「其行可鄙,其心可誅」,並警告英方若不停止政治操弄,必將「自取其辱、自食惡果」。

英國政府於較早前公布最新入境政策改革諮詢文件,雖然BNO「5+1」永居安排將會維持,無需延長至「10+1」。不過,文件同時提出自 2026 年起,所有類別申請人必須符合更高門檻才能獲批永居。新要求包括:無刑事紀錄及無訴訟或官非;無欠 NHS 或政府財務;須通過 Life in the UK 測試;英語水平需達到 B2(較現時 B1 為高);近年有穩定收入並具報稅紀錄(暫未見 BNO 港人可豁免)。

簡而言之,港人明年起申請英國永居,依然可以「坐夠」5+1 年,但需符合更嚴格的條件,包括更高級的英語水平、無刑事官非、無欠政府款項等。

英國在移民政策上採取「放寬」與「收緊」並行的策略:一方面為港人提供更多移居途徑,另一方面則提高一般移民取得永久居留的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