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6日宏福苑大火奪去168條生命,逾千戶居民痛失家園,這是香港社會無法磨滅的傷痕。為期近10 個月的獨立委員會報告出爐後,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便在2026年10月28日承擔政治責任請辭。政府在翌日(2026年10月29日)推出圍標刑事化、落實地盤全面禁煙、消防修例以至於賦權廉署等一系列改革方案。方向是對的,決心也看得見,但對經歷過這場災難的災民和全港市民而言,再多的制度藍圖,都比不上「不再發生」四個字。
我們肯定特區政府努力之餘,也必須指出:措施的價值不在於公佈時的聲勢,而在於落地後的實效。 政府提出修改《競爭條例》,將樓宇維修圍標列為刑事罪行,最高監禁十年、罰款一千萬元,並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與《廉政公署條例》的指定罪行,讓執法機關可以凍結資產、截取通訊。這是針對圍標這一「上游病因」的精準打擊,值得肯定。地盤禁煙修例亦已生效,定額罰款三千元,承建商最高罰四十萬。消防處則推出物聯網火警偵測系統作為舊樓替代方案,並承諾承擔「兜底責任」。這些舉措說明政府並非空談。李家超政府的改革決心,無可置疑,彰彰明甚。
然而,制度設計的嚴密,不等於執行鏈條的暢通。 圍標刑事化後,廉署與競委會、警方的聯合執法能否擺脫部門壁壘?地盤禁煙由勞工處職安主任執法,巡查密度是否足以覆蓋全港維修地盤?消防處的「兜底」承諾,在資源與人手緊絀的現實下,會不會變成另一句口號?過去一年,消防處已推出行政措施,但宏福苑的悲劇恰恰說明,監管漏洞往往不在於規則不存在,而在於規則被繞過時無人察覺。 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在聽證會被指責任最大,正正暴露了「有制度、無執行」的深層次問題。
問責的意義,不光是在於有局長辭職本身,而在於能否終結得過且過的文化。 何永賢請辭、李家超率官員鞠躬道歉,是政治承擔的應有之義。但168條人命換來的,不能只是一次人事更替。政務司司長領導的督導委員會須設定清晰的時間表與問責指標,定期向公眾交代改革進度。立法會審議修例時,也應避免因程序冗長而稀釋力度。更重要的是,前線監管的「最後一公里」必須打通——巡查人員是否敢於對違規承建商採取行動,投訴機制是否讓小業主真正敢於發聲,這些才是檢驗改革誠意的試金石。此外,為了防止日後再有黑社會或不法份子,應修例規定所有法團或業主委員會在開展維修工程時,必須向當地警區報備後始能開始討論,並且每次會議都必須邀請高級警務人員出席相關議程。警方和廉署亦應設立匿名舉報熱線,讓居民舉報懷疑黑社會介入維修工程。廉署一向以「密密實實」方式,讓市民舉報懷疑貪污,為何不能把這一套運用在遏制黑社會維標?
說到制度改革和落實,便不得不批駁有前立法會議員提議用減涉事局長薪來懲罰他們(「罰薪」)。「罰薪」這提議只會令輿論失焦。難道罰免了涉事局長30多萬月薪便會換來制度革新和落實?難道罰了局長薪便會令警隊能更有效打擊黑社會圍標?又或者會令勞工處巡查地盤反吸煙會更徹底?「罰薪」其實只是政治表態的一種;關鍵是涉事局長是否已經表了態?表態之後,是否會深刻吸取相關教訓?更重要的是:會否立竿見影地落實制度改革,防止再有類似悲劇發生?香港今天要的是真正的改革、真正的制度落實、真正的防範未然;而不是情緒發洩。防止悲劇發生是嚴肅的改革,不是小孩子玩「過家家」。不是我罰你,事情便會變好,制度便會落實。
對1140多戶宏福苑居民而言,家園已毀,親人已逝,任何文字、道歉以至被問責都顯得蒼白。社會可以做的,是讓他們的犧牲不至於白費。全社會向前看的前提,是認真地向後看:看清昔日每一環節的失守,追究每一個該負責任的人,然後用切實的執行把漏洞逐一堵上。但願下一次當局公佈改革進度時,我們聽到的是巡查數字、檢控數字、定罪數字及黑社會人士被判刑的數字,而不是另一份充滿善意卻停留在紙面上的方案。願逝者安息、願生者不再恐懼、願這樣的災難不再發生﹗
(文章為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