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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嶺大校董被DQ 賴卓賢申覆核敗訴】

2025年7月7日


嶺南大學學生會外務副會長賴卓賢,於2024年參加校董會、諮議會及教務會學生代表選舉時,因涉及透過社交平台Instagram和在校園內張貼海報宣傳,被校方指出該些方式不屬官方渠道,指賴卓賢違反選舉規則,於投票前取消其參選資格。賴卓賢不服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校方決定。

經高等法院法官審理後,在本月四日頒判辭,指所有參選人需使用官方渠道宣傳,可避免有更多資源的參選人,透過其他渠道宣傳,從而取得不公平的優勢。法官因此判賴卓賢敗訴,亦下令他需支付校方訟費。法官解釋根據規則,參選人可在選舉網站發布其個人資料,以及在選舉論壇發言,這兩種方法都受到監管。

法官再指出,若賴卓賢認為選舉主任的指示不符規則,應先就此問題提出爭議,並非認為指示不當便不遵守,此行為是屬於愚蠢的。法官亦認同校方要求各參選人需使用官方渠道宣傳,可避免有更多資源的參選人,透過不受規管的渠道宣傳,從而取得不公平的優勢。嶺南大學發言人表示,歡迎法院的裁決結果,並指會不時檢視和優化相關機制,以確保與時並進。

本媒體已就公眾就此事所關注的事項,包括是次訟費是否由賴卓賢一力承擔,還是由學生會以會費等公共資源支付訟費等問題,向嶺大學生會作出查詢,希望嶺大學生會能盡快回應以澄清相關疑問。但在截稿前仍未獲得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