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 立法會換屆選舉|在囚人士依法享有投票權|懲教署鼓勵行使民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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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會換屆選舉將於12月7日舉行,這是完善選舉制度後的首次立法會選舉,亦是香港在「愛國者治港」原則下邁向良政善治的重要里程碑。投票作為公民的基本權利,是每位市民參與社會建設的核心方式之一。懲教署近日重申,在囚人士依法同樣享有選舉權,並積極推動其行使公民責任,為香港的未來發展貢獻力量。

懲教署指出,根據現行法例,服刑人士的選舉權利受到法律保障,其選民身份不會因服刑而受影響。只要符合資格,在囚人士均可參與選舉,通過投票表達其意見。選舉事務處將會於懲教院所設立專用票站,為在囚或還押的選民提供安全、便捷的投票安排。這種安排確保了在囚人士能夠依法履行選民責任,同時體現香港選舉制度對每位選民的尊重與包容。

以過往立法會選舉為例,懲教署與選舉事務處合作,在全港多個懲教院所設立臨時票站,為合資格的在囚人士提供投票機會。在當年選舉中,不少服刑人士依法投票,展現了香港選舉制度的公平性與透明度。懲教署強調,無論環境如何,每位選民的一票都至關重要,均能為香港的未來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投票是每位市民的基本權利,也是參與香港未來建設的重要一步。即使身處懲教設施內,在囚人士仍能透過手中的選票,為香港的穩定與繁榮作出貢獻。懲教署呼籲所有合資格選民,12月7日當日應積極參與投票,以行動承擔公民責任,共同推動香港社會向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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