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暫停「鑫樂」飲用水合約 鑫鼎鑫涉違規交警方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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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物流服務署於8月16日宣布,即日起暫停與飲用水供應商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的合約,原因是未能信納該公司能繼續履行合約義務。該合約涉及供應「鑫樂」品牌樽裝飲用水予港島及部分離島的政府辦公室。事件已交由警方調查,警方將案件列為「求警調查」,由東區重案組跟進。為確保供水穩定,物流署已安排屈臣氏集團(香港)有限公司從下星期起,暫時供應其「COOL清涼」品牌樽裝飲用水。

根據物流署公布,鑫鼎鑫於今年6月底中標,負責為期36個月的合約,供應由樂百氏(廣東)飲用水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製造的「鑫樂」品牌飲用水。然而,署方近日取得鑫鼎鑫的營運資料後,決定根據合約條款暫停供應,並將繼續嚴肅跟進,包括考慮是否終止合約。物流署強調,一直持續監察供應商履行情況,確保飲用水符合安全標準。供應商須每兩個月提交獨立認可實驗室的測試報告,署方亦會不時抽樣測試。早前抽驗結果顯示,所有供應商的飲用水均符合標準。

事件引發飲用水安全關注,特別是「鑫樂」品牌的製造商樂百氏有不良記錄。據《人民日報》旗下《健康時報》2017年報道,樂百氏集團在三年內六次上黑榜,涉及致癌物溴酸鹽超標及微生物問題。例如,2014年國家食藥監總局抽檢樂百氏成都及石家莊分公司產品,發現菌落總數超標;2015年湖南省食藥監局檢查長沙分公司,揭發生產過程多處不合規;2017年廣東分公司產品溴酸鹽檢出值高出標準40%。溴酸鹽被國際定為2B級潛在致癌物,常在臭氧消毒過程中產生。

樂百氏(廣東)飲用水有限公司負責人梁舜榮接受傳媒訪問時澄清,該公司與鑫鼎鑫及「鑫樂」品牌並無任何合作關係,亦未授權對方使用「樂百氏」名義或廣州水廠地址作為生產方。梁舜榮指鑫鼎鑫擅自在產品標籤上標註樂百氏,可能違反內地《食品安全法》及香港《商品說明條例》。樂百氏已向物流署發信澄清,並考慮採取行政舉報、民事訴訟或刑事立案等行動,同時計劃向香港海關報案。

行政長官李家超早前表示,非常重視飲用水安全,招標時要求供應商提供獨立實驗室水質認證,並於不同時段索取安全證明。一旦發現不符合標準,可即時取消合約。物流署於今年3月透過公開招標選出供應商,包括九龍區的屈臣氏集團(品牌:COOL蒸餾水)、新界區的時貿國際(品牌:Happy喜士)及港島區的鑫鼎鑫。

警方確認接獲相關部門報案,指懷疑樽裝飲用水供應商涉及違法行為,正由東區重案組調查。物流署重申,將繼續確保政府辦公室的飲用水供應穩定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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