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陰謀的警示:從澳洲炸機案看香港爆炸案重判的必要性】
【爆炸陰謀的警示:從澳洲炸機案看香港爆炸案重判的必要性】
筆者:孤映隨筆

在面對危害公共安全的爆炸陰謀時,司法制度的判刑不僅是懲罰,更是社會的防線。2017年澳洲一宗由伊斯蘭國策劃的炸機案中,法院判處主犯40年監禁,展現出對恐怖行為的零容忍態度。這種具阻嚇性的判刑,正好為香港近年出現的同類型爆炸案件提供重要參考。2021年香港醫院口岸爆炸案,其殺傷力與部署地點足以構成重大威脅,案中其中三名被告已被裁定罪成,社會必須正視此類行為的嚴重性,法庭亦應以嚴厲判刑回應,以保障市民安全,防止日後類似事件重演。
TATP是致命武器
在澳洲一案中,犯案者使用的炸藥為TATP,這種炸藥以其極高爆炸力和難以偵測的特性而聞名。TATP不含金屬成分,可避過一般機場探測器,且原料容易取得,令其成為恐怖分子常用的武器。炸彈被藏於絞肉機中,企圖透過行李登機,顯示出犯案者的精密計劃與冷酷手段。澳洲法院最終判處兩名嫌犯重刑,分別為40年及36年監禁,不得假釋期長達20年以上。這項判刑不僅反映出澳洲對恐怖行為的零容忍態度,更具備強烈的阻嚇作用,警示潛在犯案者: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都將面臨嚴厲懲罰。
香港爆炸案是安全的警鐘
與澳洲案件相似,香港亦曾發生一宗具潛在大規模傷害的爆炸事件。2021年,香港醫院口岸爆炸案揭示本地潛藏的安全威脅。案件中,被告於多個人流密集地點部署爆炸裝置,包括明愛醫院男廁、羅湖港鐵站車廂及將軍澳尚德邨停車場等,意圖造成大規模傷亡。當中,明愛醫院爆炸裝置爆炸並引發濃煙,導致急症室疏散,干擾醫療運作;羅湖站裝置藏於車廂袋中,閃爍紅燈,幸被清潔工誤認為遺留物品而移至空月台,避免在密閉車廂爆炸,否則傷亡慘重;尚德停車場則計劃於所謂悼念活動中引爆20公斤「祭壇炸彈」,預計現場逾500人,若成功引爆,後果不堪設想。
另外,警方在涉案單位搜獲逾一噸爆炸品原料,包括TATP、硝酸鉀、鋁粉及遙控引爆裝置,技術成熟,殺傷力極高。調查顯示,爆炸裝置並非即興製作,而是經過計劃與測試,顯示犯案者具備一定技術背景。行動背後涉及成員曾於嘉頓山開會部署,並透過Telegram群組討論爆炸計劃,甚至利用聊天機械人操控引爆系統,手法精密。多得警方及早行動,成功阻斷爆炸計劃,但其計劃性、組織性及潛在殺傷力已構成重大社會威脅,陪審團最終裁定當中三名被告罪成。
罪成判刑必須具震懾力
案件經歷長時間審訊後,陪審團於2025年9月裁定三名被告罪成,包括首被告何卓為、李嘉濱及張家俊。他們被裁定「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罪成,法庭已押後至10月10日處理求情及判刑,並要求索取心理學報告以作判刑考慮。法官在裁決時強調,雖然爆炸未有實際引發,但裝置的殺傷力與部署地點已構成極大威脅。判刑必須具備阻嚇性,以保障市民安全,防止日後類似事件重演。
刑罰成安全的最後防線
無論是澳洲的飛機炸彈陰謀,或香港的爆炸案,兩者皆顯示出現代社會面對的安全挑戰。在此背景下,司法制度的判刑不僅是對犯案者的懲罰,更是對社會的保障。判刑必須具備足夠的阻嚇性,才能有效防止類似事件重演。澳洲法院以重刑回應,展現出對公共安全的高度重視。香港法院亦正準備就罪成被告作出判刑,社會各界應密切關注,並支持法庭以嚴正態度處理涉及爆炸裝置的案件,尤其當地點涉及醫院、港鐵、口岸等重要公共設施時,更應加重刑罰,以彰顯法律的威嚴與保護市民的決心。
爆炸事件的危險性不容低估。TATP炸藥的易製性與高爆性,更是恐怖分子常用武器。從香港的醫院口岸爆炸案中,根本每一次爆炸都有可能演變為災難,案件性質極為嚴重。澳洲與香港的案件提醒我們,維護社會安全不僅依賴警方與情報部門的努力,更需要司法制度的堅定回應與全民的警覺,唯有透過嚴格執法與具阻嚇性的判刑,才能真正築起防線,守護我們的城市免受恐怖力量侵襲。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