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慘劇追蹤 誰應為160條生命負責?】
【大埔宏福苑火災慘劇追蹤 誰應為160條生命負責?】

2025年11月26日,香港大埔宏福苑(報道中稱「宏福苑」)一場惡火奪去至少160條性命,多人受傷,一名消防人員英勇殉職,事件震驚全港。這場被形容為香港開埠以來最嚴重的樓宇火災,背後暴露出什麼系統性問題?各界責任如何釐清?本報導綜合專業人士(註冊工程師及執業大律師)、前線保安與居民訪談,深入剖析慘劇背後的責任誰屬。
一、事件回顧:火警系統失靈,居民拍門逃生

根據網上流出的影片,事發時曾有居民嘗試擊碎火警警鐘,但整個火警系統並未響起。有居民冒著生命危險拍門叫醒鄰居,才讓部分人得以逃生。事發後現場仍被圍封,調查工作持續進行。

一名夜班保安在訪問中透露,大廈的消防系統在夜間巡邏時會被暫時關閉「幾分鐘」,而日間建築工人為方便工作,有時會直接打開防火門,導致警鐘系統被關閉。她提到「掛牌」制度——即消防承辦商通知消防處或監控中心系統暫停運作——但有時日班工人未按程序掛牌,造成監管漏洞。
二、責任鏈:承辦商、法團、管理公司、顧問誰之過?

承辦商被指「最大責任」
註冊工程師及受訪居民指出,承辦商在進行外牆維修時,使用易燃的發泡膠及防護網包裹大廈,一旦遇上火種,火勢迅速蔓延。宏福苑住客周小姐質疑:「為什麼火警鐘都不響?這個應該是很大問題。」周小姐更指出有工人在工地範圍吸煙,很可能會釀成火災。承辦商有可能未按合約使用合規格材料,亦未妥善管理工地安全,未有嚴格控制工人吸煙等火源。

現屆業主立案法團被批「防火意識低」
法團被指在多次會議中已知悉工程中使用不合規格的發泡膠材料,卻未積極跟進。保安陳小姐表示:「法團都不去積極處理,那個防火意識太低了。」此外,法團在火災前正值換屆,新舊交接期間可能出現監管真空,工程顧問有責任向新法團清晰交代合約內容與安全安排。

物業管理公司監管不力
管理公司長期駐場,理應清楚大廈狀況,並負責消防系統年檢。但事實上,火警系統被長時間關閉,管理公司未嚴格執行「掛牌」程序及通知消防處,亦未妥善回應居民投訴。律師指出,若管理公司對已知風險視而不見,可能構成疏忽。
工程顧問角色關鍵
工程顧問負責監督工程合約執行,包括物料審批、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等。顧問公司應確保承辦商按標書使用合規物料,並定期與法團、管理公司開會匯報進度。若顧問未盡審核責任,或未向新法團充分講解安全安排,亦可能須承擔法律責任。
三、法律觀點:民事與刑事責任如何界定?

火災責任可分為民事與刑事兩大類:
民事責任:包括合同法與侵權法。若承包商違反合約使用易燃物料,或各方存在疏忽(如關閉消防系統、無視風險),導致傷亡,受害者可追討賠償。
刑事責任:若有人因故意或嚴重疏忽違反《建築物條例》《消防條例》等,導致死亡,可能觸犯刑事罪行。律師指出,若為「方便工人維修」而長期關閉消防系統,且未按消防處指引通報,可能構成刑事疏忽。
消防處定期發出指引提醒,要求大廈關閉火警系統前須通報,以便處方評估風險。若涉事大廈未遵循此程序,相關管理方可能須負上法律責任。
四、制度漏洞:工程監管與投訴機制失靈

工程師指出,大型維修工程應設有全職安全主任及管工,並定期召開工程會議,邀請法團、管理公司及居民參與。然而,宏福苑的工程投訴機制似乎未有效運作。投訴簿制度雖存在,但居民反映「有人投訴都沒有人理」。若投訴未能及時處理,風險便持續積累。
屋宇署亦有更新指引,提醒承辦商慎用易燃物料,但慘劇仍然發生了,反映執行與監管存在落差。
五、政府成立獨立委員會
行政長官李家超已宣布成立由法官主持的獨立委員會,全面調查起火原因、火勢迅速蔓延的成因及相關責任問題。社會期望調查能盡快完成,還死者公道,讓生者安心,並推動制度改革。

一場本可避免的悲劇?
宏福苑大火揭露的,不僅是一連串人為疏忽與制度漏洞,更是香港舊樓維修監管長期以來的系統性風險。從承辦商選料、法團監督、工程顧問到管理公司的執行工作,每一環節的失守,最終釀成無可挽回的悲劇。唯有透過全面調查、法律追究與制度改善,才能避免歷史重演,真正保障市民生命安全。
報導基於公開訪談內容及專業分析,旨在促進公共討論與安全意識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