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密法庭檔案 2025.06.26
絕密法庭檔案 2025.06.26
實時更新 | 醫院口岸爆炸案第一百二十六日審訊

13:46 散庭
13:10 控方就警方拘捕張家俊的流程作出盤問
12:59 繼續審訊
12:31 休庭
11:54 辯方從未指出取證方式有漏洞
庭上就證物的完整性作出盤問,根據記錄,辯方從未向Telegram專家證人作出提問,沒有提出木馬程式會入侵「CELLEBRITE」,亦從未將有關的兩個截圖去問這個問題。張家俊辯稱2019年版本若未有更新,「CELLEBRITE」是有風險及漏洞,例如可在流動裝置安裝惡意程式。控方重申取證方式是以拍片方式而不是以「CELLEBRITE」擷取,加上,辯方從未指出過,拍片與「CELLEBRITE」有任何關係。法官亦多次駁斥張不是專家證人,更指出證物鏈的連貫性已是承認事實
11:02 繼續審訊
10:35 休庭
10:12 第四被告更改證供逃避指控
張家俊認同其代表律師確有機會掉亂了「MacBook」和「MacBook Pro」,控方指張根本講大話,因為張在早前聆訊答問時,供稱其家中檢獲的「MacBook」是屬於公司,是屬於同事RACHEL或「大隻仔」遺留下來。而控方今日指警員指在張家中檢獲的卻是「MacBook Pro」。控方指張現在更改其作供的版本,是因為早前專家證人盧永佳指在 「MacBook」中發現為與羅湖爆炸案中引爆裝置相同的程式代碼(LILYGO),加上,「MacBook」的登入ID是「Cheung Ka Chun」,所以張想改變證供逃避指控。張家俊辯稱因為名字相近,所以有時亦會混淆
09:58 第四被告承認沒有要求要在法庭打開電腦
控方就一些證物向張家俊盤問,指出證物「MacBook」是使用Touch ID開鎖,而另一證物則是「MacBook Pro」,沒有Touch ID開鎖功能,當中,所有證物,包括手提電腦都曾帶到法庭上展示。當時,張沒有要求要在法庭打開這些電腦,因為怕會「搞亂」。張亦承認當時的認知是Touch ID開鎖的是「MacBook」,沒有Touch ID開鎖的是「MacBook Pro」
09:05 控方就警方入屋拘捕張家俊的流程作出盤問
09:03 法庭傳召第四被告張家俊上庭作
09:01 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