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密法庭檔案 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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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 | 醫院口岸爆炸案第一百三十六日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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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2 散庭
13:08 被告張家俊公司檢獲的電路板與羅湖港鐵站爆炸案裝置規格相同
控方指出警方在第四被告張家俊的辦工室內搜查,並檢獲十張上網數據卡、三隻USB及兩組電路板連電池等;根據早前電子裝置專家證人指當要接收遙控器訊息,便需要數據,而相關電路板型號及電池規格與羅湖站爆炸案中檢獲的裝置相同。
12:37 繼續審訊
12:08 休庭
11:32 第五被告到嘉頓山「開會」
控方指第五被告楊怡斯在3月6日晚,被監視警員20監視,在大埔道行人過路處看到楊,楊當時攜斜孭袋、電腦袋和兩個紙袋,其中一個紙袋內有紙鶴。監視警員20指楊走向嘉頓山,後來楊獨自折返,再與第三被告吳子樂和第六被告張琸淇會合後,一起走向嘉頓山,到深水埗嘉頓山附近「開會」,討論2020年3月8日的將軍澳放炸彈行動分工。
11:03 繼續審訊
10:34 休庭
09:50 炸彈足以造成嚴重傷亡
控方指警方在2020年2月2日的上水九巴巴士站和上水港鐵閉路電視片段,透過楊的樣貌、髮型、身形、步姿等去確認第五被告楊怡斯的身份。上水港鐵站閉路電視拍到楊與一名不知名男子登上列車及將炸彈運送至羅湖站的車廂。專家證人李展超指若然爆炸品在車廂爆炸的話,濃煙會令到很多人窒息,車箱內的乘客亦會爭相走避,造成嚴重傷亡。
09:18 警方搜出楊怡斯八達通卡
控方指出,警方在第五被告楊怡斯油塘油麗邨豐麗樓的住所單位內,搜出一個Chanel手袋,再在手袋中搜出楊怡斯的港大專業進修學院學生證、回鄉證、銀行卡及八達通卡等。手袋內搜出的其中一張八達通卡,曾在2020年2月2日,在羅湖港鐵站的出閘紀錄。
09:03 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