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 2026.03.20

· 宏福苑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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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 是日聽證會結束,下周二繼續

15:35 聽證會繼續

時任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徐滿柑代表尚存的13位委員發言,指上屆法團已批出大維修合約,但出現爭議,因此成立新法團以了解事件。他表示購入宏福苑後留下許多回憶,火災發生時委員作為災民仍24小時留守協助居民安頓。徐滿柑指出,法團接任後每週六舉行工程會議,482日內近乎每日開會,並直播及上載資料供居民參與。面對財政及專業壓力,他感謝律師及各界支援,希望委員會查出真相,並盼香港人繼續互相扶持。

15:26 小休

14:15 聽證會繼續

杜淦堃指工程顧問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涉嫌讓註冊檢驗人員吳躍淪為「橡皮圖章」,僅簽署MBI1表格及相關文件,收取高達19萬元報酬及獎金,卻未實際履行檢驗職責。吳躍WhatsApp記錄顯示,其原本報價45萬元,經中間人遊說減至15萬元,僅需「齋簽」,後追加簽署「day back圖紙」,報酬15至20萬元;吳約在短時間內簽署84份表格,涉56個項目。杜律師指,鴻毅隱瞞宏業定罪紀錄,令其在招標更具吸引力;居民投訴授權票問題、瓷磚改瓦仔加收費等,民政處2024年6至9月收十多宗投訴,法團主席鄧國權曾收民政處信件。杜律師續指,鴻毅偏幫宏業,居民質疑鴻毅應協助業主卻反之。

杜淦堃指,雖然競委會有普遍做法,但涉及操控結果的行為包括圍標、應要求撤回標書、夾價、合謀、交換競爭性敏感資料(如標書、價格)、瓜分市場(不同區各自經營)、借出信紙及電郵帳戶供他人使用等,由一人或一群人操控相關承建商,有關關聯是否恰當將於稍後解釋。

杜淦堃續指,這些人有清晰制度,如「派功課」,並出現三合會痕跡。警方證人資料顯示,三合會擔任顧問及承建商角色,工程界貪污情況普遍。廉署過往大型工程貪污調查顯示,註冊檢測人員可在工程前、中、後擔任關鍵角色,易受影響;有調查指600人中僅100人有興趣參與強制驗樓計劃,進一步助長貪污。工程師及建築師普遍不願參與,擔心受三合會恐嚇,認為此類工程不值得做,形成惡性循環,廉署認為需打破此局面。

12:43 午休

11:32 聽證會繼續

杜淦堃在庭上引述ISS維修部羅姓員工的證供,指出自2025年4月起,羅為配合承辦商「宏業」維修消防水缸的放水工程,與另一名員工前往消防泵房,並承認當時負責關閉了八幢大廈的消防系統總電源。

羅解釋,其動機是擔心若水缸無水而加壓泵繼續運作,會導致水泵燒毀,故認為有必要關掣。然而,杜淦堃指出,此說法與消防處助理處長的理解有出入。杜強調,根據法例,關閉消防系統應由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執行,羅嚴格而言並無資格進行此操作。雖然ISS原意可能僅為保護水泵,但其關閉總電掣的行為,無意中同時將火警警報系統(FAS)一併關閉,釀成嚴重後果。

聆訊中透露,有報導指ISS一名駐守宏福苑的王姓保安員,早於2025年5月已察覺消防系統出現「長期關閉」的異常情況,並曾向上級反映。惟其投訴未獲重視,該名保安員最終在兩周內辭職以示抗議。杜淦堃表示,委員會將進一步審視羅及其僱主ISS在事件中的角色。

杜淦堃作出總結, 承辦商未有妥善評估維修消防水缸的必要性,便草率決定停用相關消防裝置;中華發展未有發現問題,而消防承辦商亦未有按規定向消防處申報關閉火警系統;物業管理公司ISS人員擅自關閉消防總電掣,導致火警系統全面癱瘓;承辦商既未加快維修進度,亦缺乏對工程進度的有效監管及委員會將探討在火警當日,現場是否能更迅速地啟動相關消防裝置。

杜淦堃指出,綜合評估顯示,案發時大廈外牆維修工程中所設置的「生口」,與濃煙迅速攻入逃生樓梯有極大關係。根據外判商及相關工程記錄,宏業曾指示工人在每隔五層(如5樓、10樓、15樓等)拆除窗戶玻璃,保留窗框並以鋁塑板或木板圍封,作為工人出入外牆棚架的通道。

證據顯示,這些「生口」一般在早上9時開工時打開,下午6時完工後鎖上。杜淦堃表示,有理由相信火警發生時,大部分相關的安全門均處於開啟狀態,導致濃煙直接攻入樓梯。此外,屋宇署證據指出,承建商以木板替代窗戶的做法違反《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及《建築物建造規則》。木板屬易燃物料,破壞了逃生樓梯的耐火功能,且遮擋了樓梯所需的自然採光,在火警時增加逃生難度。

關於樓宇維修市場的系統性問題,杜淦堃表示將以宏福苑作為案例,探討招標程序是否存在圍標、貪污或合謀定價等潛在風險。他透露,宏業董事侯華健及何建業已向委員會提交書面供詞,但拒絕出庭作供。

關於宏福苑的維修歷史,杜淦堃回溯至2016年大廈接獲強制驗樓通知。2018年招標聘請註冊檢驗人員時,鴻毅工程公司以22萬港元中標,該價格遠低於當時約50萬港元的市場平均價,且是在原標價24萬元的基礎上自行調低。鴻毅其後於2021年再以38.8萬港元投得維修工程顧問合約,該價格同樣低於約55萬港元的市場平均值。

杜淦堃指出,委員會關注鴻毅是否透過低於市價的策略投得檢驗及顧問工作,以及其後在監督承建商時是否存在不當行為。競爭事務委員會及廉政公署已向調查委員會提供大量資料,競委會在其開案陳詞中指出,樓宇維修市場存在廣泛而有系統的圍標做法,有時更涉及顧問公司的配合,包括合謀定價及瓜分市場。

11:22 小休

11:00

杜淦堃就大廈消防裝置及設備(FSI)的監管與責任問題作陳詞。杜淦堃引述多份證人供詞及紀錄,指出涉事大廈的火警警報係統及消防泵在事發前已長期關閉,期間涉及注冊消防承辦商未有實地評估便提交停用通知書。

杜淦堃在陳詞中梳理了兩間注冊消防承辦商「宏泰消防工程」及「中華發展」的時序。他引述宏泰員工的證供指,宏泰於2025年11月19日派員到宏福苑維修時,發現消防泵房的總電掣處於「關閉(OFF)」狀態。杜淦堃指出,由於消防泵與火警警報係統共用同一個電源,關閉總掣會導致兩套係統同時斷電。他表示,根據技術要求,若需維修水箱或水管,隻需關閉兩個水泵開關,毋須關閉總掣。然而,宏泰當時未有就總掣關閉一事向消防處提交「消防設備關閉通知書」(SDN),亦未有進一步查證總掣關閉的原因,僅知悉管理公司ISS指涉及水箱工程。

關於另一承辦商「中華發展」,杜淦堃引述該公司董事的證人陳述書,指公司承認在提交SDN前,未有派員到宏福苑了解消防係統狀況或評估風險。

紀錄顯示,中華發展每14日便向消防處申請延長停用期限,合共提交了16次申請,導致大廈消防係統停用超過半年。杜淦堃同時引述負責水缸維修的「太陽建設」資料,指D座及E座的工程早於2025年10月底完成,C座及B座亦於11月初完成,質疑承辦商在申請延長停用時未有考慮實際工程進度。

10:30 承建商早知風險 易燃發泡膠板「溝貨」使用

杜淦堃指出,調查發現承建商在工程期間廣泛使用發泡膠板(Foam Board)覆蓋窗戶以阻擋鑽孔沙塵。然而,早在2024年6月,項目管理公司「宏業」已警告承建商「鴻毅」,指發泡膠板燃燒時會產生大量濃煙,應避免使用,惟最終仍於7月中批準有關做法。

根據警方檢獲的文件,分包商「海德營造」於2024年8月及9月向內地供應商訂購發泡膠板,其中9月19日的訂單明確註明為「非阻燃」,每立方米價格僅約350至360元人民幣。雖然大廈管委會及居民曾多次投訴並提供影片,顯示有關物料極易燃燒,但宏業當時辯稱物料「不易被煙頭點燃」。

直到10月,承建商才向另一供應商訂購具阻燃證書的發泡膠板,價格是之前的兩倍。杜淦堃強調,新一批合規物料僅用於尚未安裝的窗戶,這意味著大廈外牆實際上是「易燃」與「阻燃」物料混合使用,已安裝的易燃發泡膠板並未被更換。

10:05 政府代表律師促勿過早定論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補充,昨日委員會代表律師的開案陳詞引發傳媒廣泛報道,部分內容令公眾誤以為委員會已就火警起因及重大傷亡因素作出裁斷,甚至詳盡分析證據。孫靖乾強調,現階段委員會尚未正式聆聽任何涉事方證供或陳述,相關報道造成的錯誤印象言之尚早。他澄清開案陳詞僅呈現部分材料,並非最終結論;政府及各涉事方將有充分機會回應、傳召證人及提交陳詞,委員會亦會聽取專家意見。在聽證會首日即作判斷並不恰當,他歡迎主席的提醒。

孫靖乾表示,政府理解公眾的強烈情緒與痛心,呼籲保持公平公開,讓所有證據完整呈現,方能基於客觀事實得出結論,為死難者及社會交代。

資深大律師杜淦堃補充,指委員會、政府及主席意見一致,均強調公平、不偏不倚原則及自然公義。杜淦堃解釋,開案陳詞需提前呈現關鍵證據,讓受查方有充分回應機會,避免後期突發新指控。他以殉職消防員何偉豪為例,播放短片顯示何偉豪在單車棚附近停下協助疏散居民,解釋其看似「單獨行動」實為救人需要,之後試圖找回同事。他強調這僅為例子,海量證據不會盡數在開案階段討論。杜淦堃重申尊重傳媒報道自由,但呼籲準確報道以助公眾理解真相,避免因情緒影響客觀。

10:00 聽證會開始

委員會主席、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陸啟康在開場發言中表示,昨日開案陳詞披露的部分新證據,引發外界對事件責任過早作出結論,令其感到不安。他強調,委員會必須秉持公開、公平、不偏不倚原則進行調查,已盡力公開現階段掌握的資料,但現階段證據僅供受查方回應,並不代表最終結論。

陸啟康呼籲傳媒準確報道,並提醒公眾勿在未聽取受查方回應前,對責任問題下定論。他理解事件造成巨大痛苦與情緒,但希望大家保持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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