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 2026.04.13

· 宏福苑聽證會
Section image

15:33 聽證會完畢

15:30 香港消防裝備屬世界前列水平
黃景文表示宏福苑大火屬於規模和傷亡都「史無前例」的火災,甚至有消防員殉職。他回顧多年消防經驗,認為在裝備方面,香港消防處雖然未必能說是世界第一,但肯定屬於前列水平。指現時消防裝備已相當完善,但科技仍在不斷發展,例如無人機、機器人等新技術已開始應用。不過,坦言這些科技仍屬初階階段,例如無人機射水的水壓有限,難以取代傳統水喉系統,亦未必有足夠力量承載大型水管。所以,新科技雖然值得探索,但現階段仍未能完全應用於大規模火災的核心救援。黃強調,除了裝備和科技,防火措施才是最重要的一環。他以「防火先行」來形容,認為必須在源頭上加強防火設計和管理,減低火災發生及蔓延的風險

15:25 大規模火災須採取「雙軌並行」策略
黃景文指出消防搜救隊在一般火警中會依照既定指引行動。通常分為兩隊:A1隊先前往天台進行通風,打開出口以便濃煙排走;B1隊則進入肇事單位或待救單位展開搜救。這樣的安排能同時處理火源和煙霧,避免火勢向上層蔓延,形成「蘑菇型」的煙火效應。之後,消防員會逐層進行滅火和搜救,這是一般火警的標準程序。然而,宏福苑大火屬於「史無前例的大規模火災」,情況與一般火警完全不同。宏昌閣和宏泰閣幾乎整座大樓都在燃燒,無法再依照常規指引逐層處理。指在這種特殊情況下,必須調整策略,採取「雙軌並行」的方式:一方面持續滅火,另一方面同時展開救援,而不是依循單一的既定步驟

15:15 救援工作面臨巨大挑戰
黃景文解釋消防救援行動主要有四個考慮因素。他指出,第一是火勢的撲滅進度;第二是進入現場時的安全性,必須確保消防員能在相對安全的情況下展開行動;第三是能否安排受困人士安全撤離;第四則是現場結構的安全性,以及待救人士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黃指出在火警初期的十多個小時直至凌晨,現場環境極為困難,這些因素令救援工作面臨巨大挑戰。即使增派更多人手,若現場環境不容許,消防員也未必能夠進入大廈進行救援

14:51 前消防處副總長黃景文先生作供
黃景文在庭上表示,他於下午3時34分抵達火警現場,並在聽取在場人員匯報後,於3時50分接任成為四級火警的現場指揮官。他確認自己當時是現場最高職位的消防代表。根據自己的觀察,在3時 39分時已經有六座大廈起火,其中宏昌閣和宏泰閣火勢最為猛烈,外牆亦被燒著,並且火勢開始蔓延至宏道閣。他強調,雖然火勢嚴峻,但當時仍維持在四級火警,並沒有立即升級至五級火警。黃解釋火警升級有其過程,並非一口氣由低級升至最高級。他以「潮水」作比喻,指消防車和人手需要逐步到場,部署亦要循序漸進。他指現場仍在準備四級火警的部署,若未完成相關安排便直接升級至五級火警,反而會令現場難以控制

14:37 消防處疏散方案的重要因素
林浩俊在庭上解釋,消防處雖然沒有一套疏散指引,但消防員在訓練和日常經驗中已掌握相關原則。他指出,若要疏散樓宇居民,首先要考慮樓梯的數目及通向不同地方的設計,這些都是制定疏散方案的重要因素。說明當居民在火警中選擇疏散時,需要視乎自身的身體狀況是否適合逃生,這是第一個考慮。其次,要留意現場情況,例如開門後若見到濃煙,應立即關上門,避免吸入有毒煙霧。在一般情況下,居民應該留在室內,並用濕毛巾封門,以減低煙霧滲入。林再指居民在樓梯口若遇到濃煙密布,往往難以判斷煙霧是由上層還是下層傳來,若貿然逃走可能更危險。因此,留在室內並採取防護措施,往往比冒險逃生更安全

14:17 消防處分區副指揮官(新界東)林浩俊先生作供
林浩俊在庭上指,他於下午3時29分抵達宏福苑,當時位置在大埔浸信會公立學校。形容眼前環境是「史無前例的惡劣」,五棟高層住宅樓宇同時起火,外牆棚架燃燒,有些火勢更已發展成猛烈大火。隨即往宏昌閣及宏泰閣方向前進,走到回旋處位置時,感受到大量雜物不斷掉落,包括棚網飄落、竹枝插下,情況極為危險。至於棚網的飄落情況,他表示自己當時並沒有特別留意,但推斷起火最嚴重的樓宇正是火源所在。他在學校位置亦見到宏建閣和宏新閣已經著火,火勢有蔓延至其他大廈的趨勢

14:15 聽證會繼續

12:52 休庭

12:29 直升機投擲水彈等方案絕不可行
張樂對於外界曾有批評認為消防出動的雲梯車不夠多,或雲梯高度不足,甚至有人提出以直升機投擲水彈作為救火方案。明確表示方法絕對不可行。解釋若使用直升機投擲水彈,會因為氣壓產生大量不確定因素,可能令火勢因氣流擴散至其他大廈,例如宏志閣,反而增加危險。此外,火警當時不僅在外牆蔓延,單位內部亦已燃燒,投擲水彈根本無法直接撲滅室內火勢,效果有限,甚至可能令危機更大。至於雲梯或鋼梯車的作用,他說明,這些車輛主要負責滅火、控制火勢以及拯救行動。消防員亦會利用雲梯在外牆射水,以防止火勢繼續蔓延

12:01 大埔消防局局長張樂恒先生作供
張樂在庭上解釋,消防處在處理一些高風險場所,例如幼稚園、老人院或危險品倉庫時,會先進行風險評估,並在發現消防裝置失效的情況下,制定相應的行動安排以減低危險。視察和評估的範圍並非由他個人決定,而是依照消防處的指引進行。若要確認某些消防裝備是否真的失效、需要關閉或跟進,則由當區消防局負責。他本人主要透過電話確認,核實相關系統是否關閉,確保文件記載屬實。張再指出承認,他知悉宏福苑其中一座大廈在2025年4月1日曾向消防處申請關閉喉轆和消防栓系統,並且水缸亦可能受到影響。進一步解釋指消防局在一定程度上會跟進維修情況,了解系統是否能恢復正常,但若超過60日,便由審批總區接手跟進。至於大埔消防局,在維修方面只會進行風險評估

11:56 可在重大災難發生時向市民發放警示作出提醒
許健安在庭上指出自己作為前線消防員,經歷今次火警後認為有一些地方值得檢討和改進。他提到,當時火警警報系統失效,居民缺乏逃生意識,而初期到場人手有限,根本不可能逐家逐戶拍門通知。他認為,若能在現場設置合適的廣播系統,讓大廈居民即時知道有火警發生,會更有效提醒和協助疏散。此外,他亦認同,現時社會已有手機緊急信息系統,可以在重大事故或災難發生時向市民發放警示,提醒他們注意危險。這些措施若能配合使用,將有助提升居民的警覺性,減少因警報系統失效而帶來的風險

11:29 聽證會繼續

11:19 休庭

10:58 火勢超出控制範圍升為三級
許健安指事發時並沒有聽到宏昌閣的火警警鐘聲。通常情況下,消防員會嘗試打破玻璃以啟動火警警報系統,但在該次事故中,宏昌閣正門位置有大量燃燒雜物掉落,令他們無法進入並啟動系統。他再指當火警警報系統失效時,消防員會與警方保持默契,由警員協助進行疏散。同時,消防員亦會在地面協助居民逃生,確保四方八面走出的市民能安全撤離。當時不僅宏昌閣有居民疏散,其他座數亦有住戶走出來。許再解釋當日約在下午3時02分,他已經見到宏昌閣不同樓面出現火勢蔓延,整座大廈被火焰和濃煙包圍,情況十分危急,並且有進一步擴散的趨勢。他同時注意到,宏昌閣的前門和後門位置都因為大量燃燒的雜物掉落而無法進出。由於當時可用的資源和人手不足以應付現場情況,他判斷火勢已超出原本的控制範圍,因此決定將火警升級為三級,以便調動更多人手和資源支援救援工作

10:25 就事發當日行動作出說明
許健安在庭上解釋,事發當日他到達現場時,確實有居民告訴他火警位置,並帶他查看,得知是宏昌閣外牆棚架著火。他指出,除了最初收到的訊息外,消防控制中心並沒有再提供更詳細的資料,例如著火樓層或確切位置。許再表示消防車進入宏福苑時確有響警號及開燈,但當車輛停定後,警號便會關掉。原因包括:首先,多輛消防車同時響警號,分貝過高,可能影響現場的無線通訊,掩蓋消防人員之間的交流;其次,持續響號容易令現場居民或受影響人士產生更大恐慌。因此,當消防車停泊並展開工作或部署時,通常只會保留警燈,而熄掉警號,以確保通訊暢順並減少不必要的恐慌。許表示當日於下午2時56分抵達火警現場,並在2時57分立即作出匯報,同時向隊員下達救援指令。他解釋,當時自己是第一輛消防車到場,隨後陸續有其他消防車抵達宏昌閣正門。各車輛主管到場後都會向他匯報情況,他亦會根據需要向他們下達指令。他進一步指出消防員在火災現場的行動有一定次序,首要目標是滅火與救援,而在這兩者之中,救人始終是最優先的工作

10:04 消防處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先生作供
許健安在庭上解釋,消防處在制定宏福苑的火警行動預案時,除了放入基本資料外,亦因應屋苑正在進行大維修工程而作出調整。他指出,預案除了涵蓋一般處理火警的程序外,還特別增加了額外人手和資源,以便初期行動指揮在現場時能夠有更大的彈性作部署。進一步說明,若現場有需要增援或支援,總指揮可以隨時透過消防通訊中心提出要求,確保能即時獲得協助。同時,消防人員亦會事先熟悉屋苑的環境和特點,以便在事故發生時能更有效地應對

10:00 聽證會開始

web page cou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