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 2026.05.06
宏福苑聽證會 2026.05.06

16:33 聽證會完畢
16:25 ICU 推行新的樓宇篩選計分制度
古小平指在 2024 年 11 月將工程會議紀錄轉發給同事,是因為當時顧問公司承諾發泡膠僅是打鑿時才有及打完即拆,這與他當時認為發泡膠屬短期臨時保護的認知完全一致。他亦指若物料只是極短時間出現以保護玻璃,未必違反《建築物條例》。古先生亦認為巡查必須有顧問在場的做法是業界常態,因為政府人員未必能即時掌握每一項地盤工序的具體理由,需要專業人士當面解釋。至於消防守則 F5.6(f) 關於物料存放的規定,古先生亦認為該條文側重於「儲存」概念,對於已經「黏貼」在窗戶上使用的物料,在法理字眼上確實存在模糊地帶,難以直接定義為違規存放。還有,古先生確認了 ICU 已推行新的樓宇篩選計分制度,從樓齡、樓宇狀況、管理組織能力(如是否為三無大廈)以及其他結構風險等多個維度進行評分,並強調這套新制度,結合大火後引入的每四個月強制巡查及電腦隨機抽樣機制,是為了從源頭堵塞過去因過度依賴專業人士自律而產生的監管真空
16:02 ICU 在大火後引入補救措施
古小平指曾有醫生向 ICU 查詢宏福苑的 RI 身份,但程序是居民應自行向法團或管理處查詢,而非透過 ICU 獲取。古小平亦認同只在開工前與完工後檢查的監管方式,確實是現行強制驗樓制度設計上的改善空間。古小平亦指出在審視大火前的監管表現,無論在制度設計或人事處理上,確實存在改善空間,但 ICU 卻有認真處理了每一宗投訴。而針對大火後的補救措施,古小平表示 ICU 已經引入了多項即時改變,包括將原本「由開工到完工無巡查」的真空期,改為每四個月進行一次強制巡查,並要求 RI 本人必須提交定期巡查紀錄。此外,為了防止承建商在巡查前預先收風,ICU 現已引入電腦抽籤系統,隨機決定抽檢的項目與位置
15:31 ICU 曾口頭提醒承建商在打鑿後盡快移除保護物
古小平再解釋指 ICU 當時被承建商宏業及 RI 嚴重誤導,因對方一直聲稱封窗僅是配合打鑿工程的臨時保護,採取邊封、邊打、邊拆的模式。古先生指出這種做法在業界屬常見工序,因此他當時認為解釋合理,沒料到承建商會將易燃發泡膠板留在窗戶上超過一年,他形容這種做法在打鑿完成後仍不移除是不正常,而古先生在 2024 年 11 月亦曾口頭提醒承建商,要求在打鑿後盡快移除保護物
15:06 承建商在發泡膠板使用上的誤導
古小平指在2024年9月25日巡查時,已在現場見到大量堆放的發泡膠板,甚至在升降機大堂目睹部分窗戶已被封上,但他指當時承建商宏業聲稱封窗是採取三層三層、邊封邊打的模式,令他誤以為這只是局部的短期保護措施,風險可控。加上,古先生解釋他曾諮詢顧問並認為臨時使用的發泡膠不屬僭建,亦因其臨時性而判定不受嚴格規管
14:51 辨識新舊棚網專業責任在於 RI
古小平指在 2025 年 10 月 28 日巡查時「新舊棚網」的辨識問題,當時颱風過後,承建商宏業僅更換了部分損壞的棚網,現場新舊網的顏色、透光度甚至質地都有顯著差異。古小平認同當時巡查的重點確實是針對居民投訴「老化變脆」的舊棚網,但指出現場新舊網雖有色差,但顏色不能作為判斷型號(Brand/Model)不同的唯一標準。古小平再指當時曾詢問是否有新證書,而 RI 代表及承建商均聲稱新網沿用舊網的阻燃證書,屬於同一批次或型號。古先生認為由於專業責任在於 RI,當對方在現場做出如此肯定的陳述時,ICU 在程序上無從爭辯。而針對透光度的差異,古小平指出工程初期涉及大量打鑿工序,為了加強防護,舊網通常會掛上兩層。而巡查時工程已進入批盪階段,危險性降低,新換上的棚網僅掛一層,這才是導致透光度與視覺效果不同的主因
14:15 聽證會繼續
13:02 休庭
12:44 ICU 依賴承建商提供的棚網證書文件
古小平指出在發生宏福苑事件後,ICU 已將做法與其他政府部門睇齊,改為推行突擊檢查。針對高風險項目,他們不再事先通知 RI ,並正開發電腦抽籤系統隨機決定巡查位置,以防止有人預先做手腳。另外,關於棚網阻燃性的監管,古先生指是依賴承建商與專業人士的操守。直至 2024 年 10 月收到居民投訴後,古先生亦進行了測試。古先生指在當時的機制下,ICU 實質上仍是依賴承建商提供的證書文件。直到 2025 年底才作出修訂,要求所有棚網必須先通過實驗室檢測並通知政府抽檢後方可掛網
12:23 承建商就棚網弄虛作假
古小平指 於 2024 年 10 月 28 日的一次巡查中,古先生指在颱風華加沙及華懋火災後,ICU 主動加強對棚網阻燃能力的關注,並針對居民投訴棚網老化、脆裂等問題前往宏福苑。 WhatsApp 的紀錄亦證實 ICU 在出發前已明確告知對方將檢查「舊棚網規格與阻燃能力」,並要求承建商代表出席。但相關單位在巡查同日緊急訂購合格棚網,並在現場做手腳以應付調查, ICU 難以料到對方會如此大膽地弄虛作假,魚目混珠
12:01 RI 為專業負責人在場解釋細節
古小平指在現行強制驗樓制度的設計中,ICU 僅在「完成檢驗報告」及「完工報告」兩個時間點進行抽查,施工過程完全處於自我規管狀態,制度上規定承建商完工需要呈報 ICU。而在巡查方式方面,古先生指由於維修工程涉及居民住戶,且 RI 作為專業負責人,必須在場解釋投訴內容及施工細節,因此預約巡查有其實際需要
11:48 聽證會繼續
11:33 休庭
11:09 施工期間會處理居民主動投訴
古小平指在強制驗樓機制下,ICU 沒有法定責任監督施工過程,ICU 轄下的地盤監察小組主要負責需要預先審批的新建、拆卸或加建工程,對於一般小型維修工程,除非涉及特定的加建改建。古先生再指強制驗樓制度僅在「完成檢驗」及「完工」兩個時間點對 RI 進行監察,中間漫長的施工期當中, ICU 亦會相處理居民的主動投訴,進行相關巡查時亦是針對投訴點
10:35 只會對《訂明檢驗報告》進行基本審查
古小平指從法團聘請注冊檢驗人員(RI)開始,到 RI 須在七日內呈報委任資料,隨後提交詳細的檢驗報告,並在工程完成後交回完工確認表格及利益衝突聲明。古小平再指 ICU 主要是透過 MIMS 電腦系統來管理這些文件,雖然 RI 提交的是紙本,但小組會將其掃描存檔,至於涉及的大量小型工程文件,則交由另一個專屬的小組處理,不屬於他的職責範圍。古先生解釋初步檢查純粹是核對簽名以及確認 RI 的執業資格是否在有效期內。至於長達數百頁的《訂明檢驗報告》,只會進行基本審查,例如檢查目錄和章節是否齊全,確保報告涵蓋了摘要、檢驗結果及執修建議等法定範疇
10:20 解釋宏福苑於屋宇署制度評分
古小平解釋宏福苑於2013年按屋宇署制度評分,雖僅得32分且狀況良好,但因排在前面的屋苑已在維修,名單才順延至此。聆訊揭露當時制度存在邏輯矛盾,如「有法團」或「區議員推薦」會加分,導致有管理的大廈比「三無大廈」更早驗樓,古先生確認該制度已於2021年修正。至於進度拖延,杜律師指ICU發信後竟批准五次延期,令工程拖足三年半。古小平辯稱,批准延期是因法團正進行申請「招標妥」及籌款等積極工作,考慮到大維修程序複雜,ICU才給予彈性時間
10:02 房屋局獨立審查組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古小平先生作供
古小平確認其團隊負責宏福苑的強制驗樓項目,他本人擁有長期的房屋署及房屋局獨立審查組 (ICU) 工作經驗。古先生承認在媒體及行內聽聞過承建商「圍標」、顧問公司與承建商「打龍通」(勾結),以及巧立名目進行不必要的工程等亂象,並在強制驗樓過程中見過一些並非必要、卻被歸類為「改善工程」而被納入合約的項目,這往往是由於顧問或承建商解說不清,令居民誤以為是強制驗樓的法定要求。針對 ICU 的團隊分工,古先生透露宏福苑項目主要由他、專業人士劉嘉敏及一名助理工程監督負責。對於劉嘉敏未有提交證人供詞,古先生解釋,劉小姐的所有工作均由他指示,地盤巡視亦是由兩人同行,他掌握劉小姐所有的工作記錄與電郵,因此由他代表團隊向委員會提交資料及作供
10:00 聽證會開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