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簡樸房條例草案》 規管劏房2026年3月生效】

·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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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昨日(26日)三讀通過《簡樸房條例草案》,旨在規管劏房租賃,提升租戶居住環境的安全及合理性。新法例將於2026年3月1日起生效,現有劏房單位須於生效後12個月內完成登記,符合標準的單位可獲認證為「簡樸房」,否則出租未認證單位將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

劏房登記與寬限期安排

根據房屋局,劏房業主或營運者可於2026年3月1日起申請劏房登記及「簡樸房」認證,登記期為12個月(至2027年2月28日)。成功登記的單位可獲36個月寬限期,用以改裝單位以符合法例要求,例如內部樓面面積至少8平方米、設有獨立廁所等。寬限期內的最後6個月(即2029年3月1日起)為「倒數期」,期間禁止已登記但未獲認證的單位訂立新租約。執法行動將於2027年3月1日起展開,未經認證的劏房不得出租。

租戶保障措施

新條例為劏房租戶提供多項保障,包括:

* 租住權保障:租戶享有4年租住權(首租期2年,續租期2年)。

* 租金加幅限制:續租時租金加幅不得高於全港私人住宅租金指數的同期變動幅度,上限為10%。

* 公用設施費用規管:禁止業主向租戶濫收水電等費用。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隨著公屋、簡約公屋及過渡性房屋供應增加,市場對劏房的需求預計將減少,租金大幅上漲的空間有限。她指出,約七成劏房只需簡單裝修即可符合「簡樸房」標準,居住環境較差的單位將逐漸被淘汰。

過渡性房屋新增丙類租戶

為協助受規管影響的劏房住戶,房屋局將於2025年10月3日起在過渡性房屋計劃中新增「丙類租戶」類別,針對因改造工程或執法行動需搬遷的住戶,提供短暫安置。丙類租戶申請資格放寬入息及資產限額,但申請人需符合以下條件:

* 年滿18歲,擁有香港入境權;

* 無擁有任何住宅物業或相關權益;

* 在劏房連續居住6個月或以上,並提供證明文件。

丙類租戶的租約具彈性,租期以月計算,最短1個月,最長一般不超過2年。租金採三級制:

* 首12個月:按原有租金水平;

* 第13至18個月:經評估後可延長6個月,租金為原租金的1.5倍;

* 第19至24個月:再次評估後可延長6個月,租金為原租金的2倍。

短租(1至6個月)的丙類租戶或需額外支付不超過半個月租金的清潔或行政費用。申請人可透過房屋局「住得易」平台或郵寄等方式提交申請,經區域服務隊審核後確認資格。

執法與支援

房屋局強調,執法行動不會導致劏房住戶提早獲編配公屋,以確保對其他輪候公屋人士的公平性。當局將透過社工協助受影響住戶尋找新居所,並為有需要的住戶提供過渡性房屋作為臨時安置。

何永賢表示,過去三年房屋供應逐步改善,劏房問題令人心痛,不應在國際大都會如香港出現。隨著新法例實施,預計能有效改善劏房租戶的居住環境,並為他們提供更穩定的租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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