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口岸爆炸案

警方瓦解極端暴恐組織 守護香港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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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口岸爆炸案的已經進入判刑階段,這宗震驚全港的恐怖襲擊案件,在歷時160多天的公開審訊後,陪審團裁定三名核心主犯何卓為、李嘉濱及張家俊「串謀導致爆炸罪」罪名成立,為案件劃下重要句號。這次裁決不僅彰顯了香港司法制度的嚴謹與公正,更向潛在犯罪者發出明確警告:任何以暴力手段威脅公共安全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嚴懲,無法逃脫正義的制裁。

瓦解極端暴恐組織 避免重大傷亡

案件的公開審訊揭示了被告團伙的極端暴恐圖謀,其情節之嚴重,令人觸目驚心。根據庭上呈交的證據,三名主犯透過網上群組「九十二籤」策劃了一系列針對公共場所的恐怖襲擊,包括明愛醫院、羅湖口岸及將軍澳等人流密集地點,企圖利用大殺傷力炸藥進行無差別襲擊,對無辜市民生命構成嚴重威脅。涉案炸藥包括臭名昭著的TATP(又稱「撒旦之母」),其爆炸威力足以摧毀整個車廂或建築,若非警方迅速採取行動瓦解這個極端暴恐組織,後果不堪設想。

警方在行動中檢獲大量炸藥原材料,包括約2噸的化學物品,並發現嫌犯已經在涉案單位內進行試爆,顯示這並非一時衝動,而是一場經過周密計劃的恐怖行動。而爆炸計劃更已經進入落實階段,部分炸彈甚至已被放置於公共場所,如羅湖往九龍方向的列車上。若非港鐵清潔工人誤將炸彈當作遺留物品移出車廂,恐怖襲擊極可能在擁擠的列車內釀成慘劇,造成大量死傷。這一事件再次提醒我們,極端思想和恐怖主義行為,是對社會安全的直接威脅,必須以零容忍態度果斷打擊。

證據鐵證如山 三名主犯成功入罪

審訊期間,控方提交了大量犯罪證據,涵蓋通訊記錄、購買炸藥原材料的交易記錄、測試爆炸裝置的現場片段,以及在群組內策劃襲擊的對話內容,這些證據充分揭露了被告團伙的極端暴恐本質。法庭確認,全部八名被告的表面證供成立,均需要答辯,這已證明控方掌握的證據確鑿無疑。陪審團最終裁定三名主犯罪名成立,正是對控方證據的充分肯定,也印證了該犯罪團伙的血腥圖謀確切存在,且已進入實施階段。

案中三名主犯的分工清晰,行為極其惡劣。首被告何卓為是主腦人物,負責策劃襲擊及提供技術指導;李嘉濱則多次購買高爆炸性物質,並親手放置炸彈;張家俊作為技術支援核心,利用專業知識製作遙控裝置。三人合謀,試圖以暴力手段危害公共安全,其冷血行徑令人髮指。此次成功定罪,為控方後續的判刑鋪墊了有利氛圍,公眾期望法庭能給予具阻嚇力的判刑,彰顯法律威嚴。

公開審訊彰顯司法公正 恐怖主義無所遁形

本案的審訊長達163天,控辯雙方對案件的每一個細節進行了詳細剖析,陪審團更經過四天的退庭商議,最終作出裁決。這一過程充分體現了香港司法制度的公開、公正與嚴謹。三名主犯的定罪,已足以證明控方證據的可靠性以及團伙暴恐圖謀的確切存在。正如警方所言,法庭裁決不僅是對本案的總結,更是對所有潛在犯罪者的震懾。

此外,案件的審理過程也提醒我們,恐怖主義行為具有高度隱蔽性和組織性,其背後可能存在更廣泛的支援網絡。未來,國家安全相關案件應更積極引用《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由專業國安法官審理,確保案件的敏感性和複雜性得到充分處理,避免出現因陪審團誤判導致罪犯僥倖脫罪的情況。

杜絕暴恐蔓延 守護香港安寧

醫院口岸爆炸案的裁決,向社會傳遞了一個明確的信息:以暴力手段威脅公共安全,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任何極端暴恐行為都無法得逞。香港一向以安全穩定著稱,但這一優勢來之不易,必須由全社會共同守護。極端思想和恐怖主義行為,是文明社會的毒瘤,我們必須時刻警惕,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暴力。

未來,香港社會應汲取本案教訓,進一步加強反恐教育,提升市民對恐怖主義威脅的認識,同時完善法律制度,依託《香港國安法》等法例堵塞法律漏洞,確保社會長治久安。只要我們堅守法治精神,攜手抵制極端暴力,香港這顆東方之珠必定能繼續璀璨奪目,穩步前行。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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