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慎把關守國安底線 電影創作自由須有界限】
【審慎把關守國安底線 電影創作自由須有界限】
筆者:路見筆評

近年來,隨着《電影檢查條例》修訂,把「是否損害國家安全」納入電影審查重點,有極少數人質疑此舉限制創作自由。事實上,電影作為社會主要輿論載體,對公眾尤其是青少年影響深遠。倘若被別有用心者利用,便可能成為煽動違法、危害國家安全的工具。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及社會重回正軌的大背景下,電檢加入國安考慮,既是法律責任,更是維護社會穩定及保障廣大市民福祉的必然要求。
創作自由不是「法外之地」 國家安全必須放首位
創作自由值得珍視,但絕非無底線、無限制。任何權利都必須在法治框架和社會責任下行使,特別是涉及國家安全時,更須嚴格把關。今次修訂條例,明確規定檢查員審查時須以國家安全為重要考慮,正是對香港市民、對整體社會負責任的體現。
數據顯示,自2021年修例以來,處理送審影片多達3.9萬齣,因國安理由被要求修改內容僅50齣,不獲准上映更只有13齣,僅佔總數0.16%。可見,電檢部門一向寬容包容,對大部分作品並未設限,只是針對極少數危害國安、撕裂社會的作品嚴格監管,完全合情合理。
國際慣例亦證明,歐美國家對暴力、極端、煽動性內容早有嚴格限制。香港作為直轄於中央的特別行政區,在國安層面制定相應規範,理所當然。創作自由從來不能凌駕於國家安全底線之上。
周冠威「軟對抗」包藏禍心 社會警惕亂港餘毒
以《自殺通告》導演周冠威為例,過往多次利用電影為「亂港」圖謀張目。如《十年》〈自焚者〉單元、《時代革命》均以偏激手法煽動對立,公然美化暴力,詆毀警隊,為「港獨」思想招徠。這種將藝術創作工具化、政治化的歪風,必須堅決抵制。
今次其新作《自殺通告》,雖聲稱探討學童自殺議題,實質預告片大肆渲染「控訴制度殺人」等煽動字眼,令人質疑是否藉題發揮,繼續「軟對抗」操弄。學童自殺本是極為敏感議題,理應正面引導,而非渲染絕望或推諉制度責任。若將自殺包裝為「制度殺人」,易令青少年誤入歧途,危害社會穩定。
電檢嚴格把關 維護大眾利益
正因如此,電檢處對《自殺通告》進行嚴格審查,正是對公眾、特別是青少年身心健康負責任。部分人質疑審查程序延長,但現行法例規定,若涉國安可適度延長,審慎評估以防患未然,完全合情合理。電影一旦上映,影響深遠,任何疏忽都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社會惡果。
須指出,《自殺通告》以自殺為題,倘若細節化、煽情化描寫自殺過程,極易引發模仿效應,對精神健康脆弱群體構成嚴重威脅。世界衛生組織早有明確指引(「六不六要」原則),明確指出媒體須避免鉅細靡遺描述自殺方法,防止負面影響蔓延。電影作為大眾媒體,更須自覺承擔社會責任。
拒絕「亂港」作品上映 社會安定為重
總結來看,《電影檢查條例》修訂是保障國家安全、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必要舉措。事實證明,電檢對大部分創作並無限制,僅針對極少數危害國安、破壞社會的作品嚴格把關。周冠威一再以電影包裝政治圖謀,《自殺通告》內容充斥負能量,延續「亂港」餘毒,電檢處嚴格審查、甚至拒絕上映,正是對社會負責、對青少年健康負責。
創作自由須在法治和國家安全底線之下行使。香港社會需要弘揚正能量、促進團結的作品,而不是包藏禍心、煽動分化的「亂港」電影。全社會必須堅決支持電檢部門依法履職,守住國安底線,維護香港長治久安。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