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聽證會|承建商宏業「平貴混用」阻燃及非阻燃發泡膠板 早知有風險仍續用】

· 宏福苑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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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致命火警獨立調查委員會今日進入第二日聆訊。委員會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在開案陳詞中,詳細梳理了涉事大廈外牆防護物料的採購及使用時序。聆訊證據顯示,總承建商「宏業」在工程期間,涉嫌將較廉價的「非阻燃」發泡膠板與較昂貴的「阻燃」發泡膠板混合使用,並且在工程初期已獲悉發泡膠有火警風險的情況下,仍堅持使用相關物料。

漠視分判商早期警告 執意使用發泡膠板

據委員會披露的工作記錄顯示,早於2024年6月工程初期,分判商「鴻毅」已明確向總承建商「宏業」提出警告,指發泡膠板在火災時會產生大量濃煙,建議盡量避免使用並改用隔板裝置。然而,宏業當時回應稱「隔板不如發泡膠板理想」,更表明「如承建商(分判商)堅持使用,必須自行考慮風險及製定應變方案」,執意選用發泡膠板覆蓋居民窗戶。

採購兩批不同規格物料 涉嫌「平貴混用」

聆訊文件進一步揭示了宏業的採購及應對策略存在重大疑點。大律師杜淦堃指出,涉事工程合共採購了兩批規格與價格截然不同的發泡膠板:

第一批(非阻燃、較廉價): 2024年8月下旬落單,訂單明確標示為「非阻燃」,價格為每立方米350至360元人民幣。

第二批(具阻燃證書、較昂貴): 2024年10月,在接獲居民投訴後採購。該批次附有湖北省建築材料節能測試中心的阻燃證書,但價格為第一批的雙倍。

陳詞指出,宏業在購入第二批具阻燃功能的發泡膠板後,僅將其安裝在尚未覆蓋發泡膠板的窗戶上;而早前已安裝、不具備阻燃功能的第一批發泡膠板,則未有被替換,繼續留在居民的窗戶外。 杜淦堃資深大律師形容,宏業的做法似乎是將較貴的阻燃物料與較便宜的非阻燃物料「混合使用」。

對內對外說法不一 涉嫌隱瞞物料風險

此外,委員會展示了宏業與前業主立案法團主席的內部WhatsApp通訊記錄。當居民在9月拍攝影片投訴發泡膠板極易燃燒時,宏業對外堅稱「發泡膠板不會因為煙頭而被燃點」,並承諾新一批物料會進行燃燒測試。然而,內部通訊卻顯示,法團主席與宏業代表均知悉新一批發泡膠板「唔敢擔保一定有阻燃」,且表明「第一期(已安裝的發泡膠板)無法更換」。此證據顯示承建商在處理居民的消防安全憂慮時,存在隱瞞及避重就輕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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