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祥發的兩屆委員履歷:責任真空還是推卸?】

· 高松傑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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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災造成嚴重傷亡,對社區而言是沉重打擊。居民最迫切的需求是安置與合理賠償,而社會最關注的則是追尋真相與問責。火災獨立委員會的聽證會揭示了法團、承建商、顧問公司之間的多重疑點。在此背景下,曾任兩屆法團委員的江祥發成為焦點人物,其角色與行為值得全面檢視。

一、聯署的真確性與程序疑慮

火災後,江祥發高調推動「原址重建」並發起聯署,聲稱收集逾五百戶簽名。然而,坊間對聯署的真確性提出多項質疑,包括簽署資料缺乏有效核實、可能存在重複或非業主簽署、以及資料保存與授權程序不透明。若要以聯署作為「代表民意」的工具,必須具備可追溯、可查核、可審計的程序。否則,該聯署難以成為影響政府決策或居民路線的正當依據。江祥發若欲維持公信力,應公開收集方式、核對方法及監督機制,並接受獨立審核。

二、法團委員的監管責任

江祥發曾任兩屆法團委員,正值宏福苑大維修的關鍵期。聽證會中,他多次以「交予顧問」或「不知情」作回應,令居民質疑其監管責任。委託顧問並非問題,但放棄監督則不可接受。作為委員,應建立定期監督報告、會議紀錄、風險清單與整改期限,並對違規行為作出跟進。若相關紀錄存在,應公開以證明盡責;若不存在,則難以要求居民以信任填補責任空白。江祥發曾表示對維修工程「有一定認識」,因此更有必要交代其在監管期內的具體行動與證據。

三、授權票與點票爭議

宏福苑法團的授權票與點票安排亦引起爭議。有居民指出出席人數與票數不符,並懷疑授權票核對不足。此問題不僅涉及程序瑕疵,更關乎法團決策的正當性。若江祥發曾在法團架構中扮演角色,則有責任交代授權票的核對方法、是否設有可追溯編號與存檔、是否容許業主查核,以及點票流程是否有第三方監督。制度透明是建立信任的前提,缺乏紀錄則難以令居民信服。

四、火災後的高調行動與責任承擔

火災後,江祥發積極推動召開業主大會、提出原址重建、發起聯署並公開發聲。然而,若要帶領居民走向另一條路線,必須交代清楚時間表、過渡安排、結構安全、法律與財務風險,並提供第三方專業評估。若方案失敗或拖延,責任亦需明確承擔。否則,所謂「帶頭」只會將居民拖入更大不確定性。宏福苑並非任何人的舞台,而是數千戶居民的生活根基。

五、工程物料疑雲

坊間亦有質疑,江祥發在大維修期間曾傾向推動選用特定物料,甚至引起利益輸送的懷疑。雖然未有定案,但正因存在此觀感,江祥發更應公開交代:是否曾在會議層面提出特定物料或品牌、推薦理據是否基於造價、耐用性或法規要求、是否有利益申報或關係人披露。工程涉及巨額資金與居民安全,透明度與公正性不可或缺。

六、動員模式的警惕

江祥發並非首次以「帶頭人」姿態介入屋苑議題。坊間指出,他曾在其他屋苑以類似方式推動居民行動:先以「現屆做得不好」為切入,再以聯署、集會與輿論壓力迫使屋苑走向特定路線,最後將議程收窄至唯一方案。宏福苑居民需保持高度警覺,避免被單一聲音牽引,應堅持以文件、紀錄與專業評估作為判斷依據。

七、結語:真相與透明才是社區所需

宏福苑火災的責任並非由單一個人承擔,而是涉及法團、管理公司、承建商及監管機制多方面因素。然而,任何曾擔任公職角色、握有權力、簽署文件或影響方向的人,都不能以「不知情」作為免責理由。居民需要的是透明紀錄與可核對的證據,而非情緒化的口號。江祥發若自認問心無愧,最簡單的方式便是公開會議紀錄、監督報告、決策流程與利益申報,逐點回應質疑。在未交代清楚之前,任何自稱「代表街坊」的行動都難以令人信服。宏福苑居民付出的代價已經沉重,社區必須以最高標準要求問責,確保悲劇不再重演。

江祥發作為委員,應該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然而,如果他只是推卸責任,甚至固執地堅持推行「原址重建」的決策,那麼這樣的做法是否只是為了滿足其一己私利,而非真正考慮公眾的需要,抑或那些支持政府方案人士的意見?一個如此不負責任的人,究竟是否適合擔任委員這樣的重要職位?作為公眾,我們應深入思考,這樣的人到底是為了服務公眾利益,還是僅僅為了實現個人的目的?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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