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陳詞 | 競委會促圍標刑事化 法官重申消防鐘作用不容置疑】

· 宏福苑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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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五級火災調查委員會今日(15日)繼續進行聆訊,先後聽取競爭事務委員會及涉事工程公司董事梁秉基一方的口頭陳詞。競委會建議立法者考慮將涉及招標的嚴重反競爭行為刑事化,主席陸啟康法官則就打擊圍標及消防安全等關鍵議題作出多番回應,展現委員會查明真相、維護公眾利益的堅定立場。

競委會揭圍標猖獗 建議引入「雙軌制」加強阻嚇

競委會行政總監(法律事務)李曉亮陳詞指出,競委會、其他執法部門以至部分涉事方均有共識,認為圍標及反競爭行為在本港市場長期、廣泛且具系統性地出現,部分圍標集團更由三合會領導或輔助,手法包括合謀定價、瓜分市場、掩護式投標、行賄、施加暴力,以至以「幽靈標」營造競爭假象等,藉此謀取暴利。

李曉亮引述兩宗新近調查案例,揭示圍標集團「明目張膽」的程度,甚至出現集團之間互相「登記」瓜分工程的荒謬情況。他坦言,競委會與警方一致認為現行法律框架及刑罰不足以構成有效阻嚇,主要因圍標潛在利益龐大、現行競爭條例被指「只屬民事性質」欠缺牙力,加上圍標行為具高度秘密性。

競委會遂建議立法者考慮將所有涉及招標過程的嚴重反競爭行為刑事化,可參考現行《競爭條例》第91條的個人責任框架,令參與圍標者除面對罰款外,將來更須面對監禁,大幅提高違法風險成本。當陸啟康法官關注刑事化後的舉證標準困難時,李曉亮建議可採「雙軌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者以刑事處理,並保留彈性以民事方式跟進,相信足以達致有效阻嚇。

就近期社會關注的工程「價目表」建議,競委會提醒須小心處理,強調價目表不應淪為競爭者合謀的藉口,市場長期存在圍標陋習下的參考價亦未必反映真實競爭價格,故不應成為唯一的盡職審查手段。李曉亮重申,無論建議是否獲採納,競委會都會繼續就相關市場作調查及起訴,撥亂反正。

中華消防承辦商陳詞 法官嚴正駁斥消防鐘作用

其後,中華發展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梁秉基透過代表大律師陳熾龍作出陳詞。陳熾龍表示,梁為協助委員會查明真相,已自願提交三份證人供詞、親身作供,並交出所有相關文件。辯方就早前作供期間的觀點作出多項澄清,包括強調梁從未指稱消防工程無需消防承辦商參與,並解釋首兩份供詞是針對不同問題作答,否認證供出現「根本性轉變」或事後捏造。

陳大律師指,梁秉基曾「真誠相信」宏業為合資格消防承辦商,事後才發現涉案公司與名冊上名稱相近者並非同一實體;並提交通話記錄,顯示梁曾多次致電宏業負責人跟進工程。聆訊焦點其後落在消防警報系統上,陳大律師嘗試以「逃生時間短暫」、「發泡膠封窗影響居民判斷」等因素論述警報系統實際作用時,陸啟康法官隨即嚴正回應:「你唔好話畀我聽消防鐘冇用,我諗呢度冇人會同意你嘅講法。」 陸官並直言,若辯方意圖藉此減輕相關方的過失責任,「呢個我覺得幾難接受」。陳熾龍隨即澄清,強調梁認同消防鐘有用、響鐘可減低人命傷亡。

聆訊尾聲,梁秉基透過代表律師就事件深表遺憾及歉意,並期望所受影響人士早日走出傷痛。

陸啟康法官在總結時預告,今日及明日的聆訊將更為深入,委員會大律師將就包括政府在內的各方面事實作全面陳詞,料需全日進行。委員會亦將於每日開庭前把陳詞內容上載網站,方便公眾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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