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覆核王」破產期間賭博及漏報收入|高院延長破產令1年半】

·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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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因未如實申報破產期間的收入及進行賭博活動,遭破產管理署提出延長破產令。高等法院聆案官葉樹培裁定其行為不符自動解除破產的要求,批准由2025年7月7日起,將其破產令延長一年半。

據破產管理署提供的資料,郭卓堅在2020年被頒令破產後,曾經延長破產令。他應於2025年7月自動解除破產,但署方發現其在破產期間有多項不當行為,包括未如實申報收入、進行賭博及違反《破產條例》。署方指出,郭在破產首兩年期間,漏報收入共計9.9萬元,並未申報賭博活動的相關交易。資料顯示,他曾於賭博中獲利3.2萬元,但最終虧損3.6萬元。此外,他亦連續兩年少報分別5萬元及4.1萬元的收入及8,000元的盈利。

堅並未出席聆訊,亦未向法庭提交文件反駁破產管理署的申請。高等法院聆案官葉樹培認為,署方的申請合理及時,郭在破產期間的行為顯示其未能遵守相關規定,因此批准延長其破產令至2027年初。

自2006年以來,針對多項民生及公眾利益事件提出司法覆核逾30次,曾拖欠政府訟費高達3000萬元。2020年,他因未能支付逾156萬元的政府訟費被頒令破產。

此事顯了破產人士需嚴格遵守《破產條例》的重要性,並提醒公眾在破產期間誠實申報所有收入與活動,以免面臨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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