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收購10月15日限期屆滿:放下猶豫 簽約鎖定安居未來】
【宏福苑收購10月15日限期屆滿:放下猶豫 簽約鎖定安居未來】

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至今已逾十個月。這場無情火不但摧毀了無數家庭的避風港,更留下漫長而煎熬的善後長路。隨着特區政府介入並提出業權收購及安置方案,這條重建之路終於來到「最後一里路」。然而,對於早前已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業主而言,本周 四(10月15日)將是簽署《買賣協議》的最終限期。這不僅是一條法律上的「死線」,更是宏福苑災民告別火災陰霾、重啟新生活的關鍵轉捩點。
從客觀數據與方案內容來看,政府今次的收購行動展現了極大的誠意與同理心。截至目前,已有超過九成的業主完成簽署《買賣協議》,反映方案已獲得絕大多數居民的認可,是真正的民心所向。方案的「人性化」體現於三大方面:首先,收購價較災前地價高出三成,包含極大的恩恤成分;其次,提供現金、「樓換樓」及「特設銷售計劃」等多軌並行的選擇;再者,政府更豁免了受災業主及死難者橫跨三個課稅年度的相關稅款。這種「情、理、法」兼備的安排,在歷來的災後重建或收購項目中實屬罕見。
然而,現時仍有約一成業主處於觀望或猶豫之中。我們必須明白,面對幾十年心血化為烏有,要在一紙合約上簽名作實,徹底告別充滿回憶的舊居,絕非易事;部分長者可能對繁複的法律文件感到無助,亦有家庭因遺產承辦或業權不清而被迫卻步。這種猶豫,是人之常情,亦是對「家」的不捨。
但是,感性不能凌駕於現實的保障之上。有專業人士已明確警告,若沒有特殊情況而未能在10月15日限期前簽署《買賣協議》,在法律上等同於「拒絕出售業權」。這意味着業主將面臨三大嚴峻風險:
第一,補償金額面臨大幅縮水。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早前已表明不會延長限期。若最終需透過法定程序強制收回業權,未來的補償將按市值計算,不再包含目前高出三成的恩恤溢價,差距之大足以影響一個家庭的長遠生計。第二,陷入漫長法律與財務泥沼。 拒絕簽約的業主日後或需承擔繁瑣的法律訴訟費用,且在業權懸空期間,仍需繼續支付大廈的管理及維修費,無疑是雙重打擊。第三,錯失揀選心儀新居的黃金機會。 目前「特設銷售計劃」已預留逾4,400個優質單位供選擇,越早簽約,越能確保資格審核與揀樓的優先次序。錯過限期,安置前景將變得極不明朗。
對於因遺產承辦或業權問題而未能及時簽署的特殊個案,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已大派定心丸,承諾會以「情為先」的原則酌情處理,甚至會先為其預留新單位。同時,房屋局統籌的「解說專隊」及律師團隊亦隨時提供支援。換言之,只要業主主動求助,制度內絕對有足夠的彈性與空間解決技術困難。
安居,從來不是一個抽象的口號,而是需要一份具法律效力的合約來守護。10月15日的限期已迫在眉睫,這已不再是討價還價的博弈,而是對未來生活最務實的抉擇。
火災帶走的已經太多,別讓一時的猶豫或誤解,再帶走本可緊緊握在手中的保障。懇請尚未完成簽署的宏福苑業主,把握最後幾天的寶貴時間,善用政府提供的法律及專業支援,盡快完成簽署《買賣協議》。這不僅是為了讓宏福苑的收購程序如期圓滿落幕,更是為了自己與家人,在風雨過後,重新鎖定一個明確、安穩的未來。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