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債務糾紛 起底前女友及其女兒 判監14日】
【男子因債務糾紛 起底前女友及其女兒 判監14日】
記者:REMY Y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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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3歲男子因金錢糾紛,涉嫌在學校附近張貼載有前女友及其年僅7歲女兒個人資料的海報,並身穿印有相同內容的上衣乘搭港鐵及在食肆用餐。該男子早前承認4項未經當事人同意披露個人資料罪,西九龍裁判法院9月3日判處監禁14日。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指,被告披露的資料涉及一名與事件無關的女童,對其造成一定影響,案件性質嚴重,須判處監禁。
被告胡巍,職業為地盤工人,承認4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罪。法庭早前曾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但鄭官引述報告指,被告的精神狀況令其不適合接受社會服務令,最終決定判處監禁。
案情顯示,女事主X育有一名7歲女兒Y。X於2020年10月認識被告,翌年開始交往,但一年後分手,雙方仍保持聯絡。去年4至5月間,被告曾借款予X,至同年11月要求歸還7000元,惟遭拒絕。
去年12月至今年1月上旬,有人先後三次在Y就讀的學校附近及上水一個屋苑張貼多張海報,內容載有X及Y的個人資料,包括X的中文姓名及照片,以及Y的中文姓名、就讀學校名稱及班級,並指控X欠債不還。X接獲消息後曾到場移除海報。
今年1月16日,被告向X發送訊息,X從中得知,被告曾身穿印有上述海報內容的上衣乘搭港鐵及在食肆用餐,進一步公開相關指控。X最終報警求助。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行為,稱「佢借我錢唔還,所以我先咁做」。
裁判官在判刑時強調,案件涉及披露與事件無關的女童個人資料,對造成影響,屬性質嚴重的行為,被告最終被判監禁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