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密法庭檔案

2024.06.19

實時更新 | 屠龍小隊第三十九日審訊

· 屠龍小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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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9 散庭,明天續審

13:01 控方傳召另一位控方證人劉德培 (音譯),是負責拘捕賴振邦行動的證物警員,在「3C工作室」檢取到20部手機及電子器材,其中一部手機有賴振生活照。

12:37 休庭

11:36 賴振邦突然大聲高呼,叫途人幫他尋找律師
控方傳召當時駐守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之警務人員李維峻(音譯),證人確認於2020年1月17日在「3C工作室」,在確認賴振邦身份後以「串謀意圖嚴重傷害他人身體罪」向其作出拘捕。當賴振邦被帶離並等候警車時,賴振邦突然大聲高呼自己全名、年齡、身份證號碼,叫途人幫他尋找律師,並重複數次。證人表示在反修例事件期間的拘捕中亦有類似經驗,但賴振邦表現更為激動。

11:03 辯方律師不按法庭要求,被法官嚴厲訓斥
開庭,在辯方律師盤問證人黃沛堯期間,辯方律師在庭上發言時再次講述有關私下上網搜尋的資料,引起法官極度不滿。法官訓斥叫辯方律師收聲,辯方律師知錯,匆忙致歉。法官怒斥叫辯方律師收聲,辯方律師知錯,匆忙致歉。

10:38 休庭

10:04 「屠龍小隊」單位內搜到兩件避彈衣
控方傳召另一位控方證人黃沛堯(音譯),同樣駐守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是本次拘捕行動的證物警員,他指在「屠龍小隊」單位睡房近床邊發現並檢取兩件黑色避彈衣。

09:00 證人講述拘捕張銘裕之過程
控方傳召當時駐守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之警務人員劉俊巧(音譯),他作供指,於2019年12月8日按指示到灣仔展鴻大廈拘捕被告張銘裕,在到場後並確認其身份後,以「非法集結罪」拘捕張銘裕,張銘裕狂在警誡下稱「咩都唔知」。

08:47 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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