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密法庭檔案 2025.08.20
絕密法庭檔案 2025.08.20
實時更新| 黎智英案第一百五十日審訊

16:34 散庭
16:16 繼續審訊
16:01 休庭
15:40 法官駁斥辯方審訊非數字遊戲
辯方指控方案情是根據161篇刊登在《蘋果》的煽動文章作為基礎,辯方認為這代表《蘋果》在共816日的控罪時期內,煽動文章只佔少數。對此,法官反駁指控方所引用的煽動文章只是供法庭參考的例子,不等同《蘋果》所有煽動文章的總數。法官再指出不是數字遊戲,法庭無需裁定7成或8成,無法律需要法官這樣做,沒有最低限度規則
15:10 法官駁斥辯方陳詞內容
辯方在結案陳詞對控方的陳詞作出批評,認為控方是貶低人權及言論自由等基本原則。辯方指出黎智英關心有機會影響到香港人生活的條例並非錯事,另外,想政府改變政策亦非錯事,更指黎不喜歡某個政權或者國家也不是錯事。法官隨即作出反駁,指出因為不喜歡而作出某些手段可能是不合法的,更舉例指黎並非只是純粹不喜歡或批評,而是達成一個煽動的協議,所以判斷控方並非貶低人權及言論自由等基本原則
14:59 辯方作出結案陳詞
14:33 繼續審訊
12:56 休庭
12:40 故意隱瞞企圖去美國會見官員
控方指黎智英是故意隱瞞其企圖再去美國的真正意圖是會見官員,但黎利用探孫為藉口,申請撤銷保釋條件。但事實是黎的目的是計劃去見彭斯等高級官員,去游說美國政界支持制裁香港
12:15 黎對《蘋果日報》核心價值是錯誤認知
陳梓華早前作供指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至少每星期會跟Mark Simon聯絡,討論關於IPAC及串謀者被捕的事,控方重申黎智英曾作供指,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Mark Simon是代替黎與陳聯絡。所以黎持續是串謀的參與者及主謀,更是鼓勵其他參與者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的作為,又指要以身作則。黎對《蘋果日報》核心價值是錯誤認知,黎提及不用發出編採指示,因為《蘋果》立場與香港核心價值是一致,但控方指黎的說法是誤導。原因包括黎曾指中國政府是其敵人,黎亦指與《蘋果》多年來都是反共,是反對派報紙,代表黃色觀點,黎亦讚掦攬炒,企圖以黎的觀點去混淆社會的觀點,利用《蘋果》作為平台,去請求外國勢力去針對自己國家,黎是背叛國家利益及國家安全。另外,控方亦就Slack的紀錄提出爭議,指Slack的紀錄是不完整、不準確及不可靠,邀請法庭不要考慮任何比重
11:54 繼續審訊
11:15 休庭
11:03 黎智英與枱底人建立關係
控方指黎智英在「四步曲」中,承認是有做到第一及第二步,即使《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亦如是。黎亦有與枱底人建立關係,包括美國退役上將Jack Keane、前副國防部長Paul Wolfowitz及美國國務院資深顧問惠頓(Christian Whiton),《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更討論國際問題。控方陳詞中,提到黎是進一步在串謀之中,在《香港國安法》頒布後更實行至少第一至第三步
10:46 控方指黎智英不可信
控方指黎智英對於IPAC的情況是有不斷更新的認知,IPAC創辦人裴倫德(Luke de Pulford)曾傳送關於英國國會議員要求外相制裁林鄭的Twitter,黎回應「唔係無可能」,顯示黎是知道內容,而且他們是有協議的。黎雖然在證供中否認,更指出「唔係無可能」並非指Twitter的連結,而是指黎的健康狀況。控方指黎明顯是在回應裴關於制裁林鄭的Twitter,有關是談論自己健康情況是絕不可信,明顯是在說謊
10:27 沒有要求停止進行「四步曲」
控方指黎智英是同意與陳梓華會面時,是已知道《香港國安法》是包括勾結,所以黎是知道在有可能危害國安的情況下仍然繼續,黎指合法與否都會繼續進行。陳作供亦指黎沒有要求停止進行「四步曲」,亦沒有要求不要再與Mark Simon進行「國際線」及聯合戰線,更沒有要求陳不要犯法。控方指證據顯示黎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堅定不移的進行活動。黎是知道繼續協議會發生甚麼事,但黎繼續支持IPAC及SWHK,以依照協議行事
10:21 黎智英早已得悉SWHK和IPAC的關係
在2020年6月15日,《蘋果》曾在報道中讚揚「重光團隊(Stand With Hong Kong)」(SWHK) 在「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工作(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 (IPAC)的工作,黎智英亦指刊登這篇報道時,黎已攬炒巴(劉祖廸)已加入國際線。另外,黎與陳梓華見面時,曾提及過IPAC,所以黎是清楚知道IPAC及SWHK的關係。而就著黎是持續協議方面,黎與陳在Whtsapp中有進行關於初選的溝通,黎在溝通中,沒有要求陳不要繼續,亦沒有要求陳不要再就IPAC和SWHK的事與Mark Simon或者劉聯絡
10:03 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