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密法庭檔案 2025.08.25

實時更新 | 醫院口岸爆炸案第一百五十五日審訊

· 醫院口岸爆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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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8 散庭

13:05 繼續審訊

12:31 休庭

12:13 法官就TG群組內容作出引導
法官提出在TG群組「烘焙同好會0.3」的群組成員中,Bee、William Wallace、夠鐘改名、一枝弓、大西北騎牛仔是群組管理員,而叉雞飯是擁有人,亦有管理員權限。專家證人作供時不同意程式「Cellebrite」是不能夠破解 TG或者電話密碼,亦不同意流動裝置有裝惡意程式,如木馬程式會入侵「Cellebrite」。專家證人解釋「Cellebrite」是單向截取及唯讀擷取,所以不會被木馬程式干擾

11:45 第八被告是製造了炸彈或是企圖製造
法官提出第八被告周皓文在警誡下向警方指出「我喺TG度有睇過整炸彈啲資訊,但我無整過同放過炸彈」。法官指控告周的控罪不是關於周製造了炸彈,而是企圖製造炸彈。若周有製造炸彈的話,就已不是企圖,所以陪審團要對此留意

11:42 法官就辨第八被告周皓文引導陪審團

11:32 法官指要考慮第七和第一被告之間的對話
法官提出第七被告何培欣與第一被告何卓為之間的對話,當中提及明愛醫院事件、爆炸品的威力、提到之後再炸就炸膠鐵、關口放蛋糕。亦有第七被告向第一被告指「你果 2 包硫磺係我度」,第一被告回應「我一陣過嚟攞」。法官再提出二人的關係由最初的非情侶,發展到泰國之旅行成為情侶,追求過程中一男一女的對話,陪審團應要一併考慮

11:27 法官就辨第七被告何培欣引導陪審團

11:23 張琸淇圖將罪責推向第一和第四被告
法官指警方進入宏創方503室拘捕第六被告張琸淇,張在警誡下指出「我淨係知道五飛(第一被告何卓為)同西瓜(第四被告張家俊)有份參與整炸彈」,警方張有關說法記錄在警員的記事冊,共由張閱讀過後簽名。另外,張被問及其電話在哪裏,張指向碌架床下方的位置,於是警方便在床的下方檢取了一部粉紅色電話

11:17 法官就辨第六被告張琸淇引導陪審團

10:50 法官對CCTV及八達通記錄認人作引導
法官指出陪審團可作證人辨認,在2020年2月2日,在第五被告楊怡斯住所,豐麗樓的CCTV畫面及截圖,楊是穿著黑色外套、黑色連身裙及白色鞋,其後,警方在拘捕當日亦有在楊的處所內找到的證物。另外,法官指根據楊的八達通記錄,對比CCTV的畫面時間,可從截圖中見到楊上巴士樓梯的片段,可從髮型、眼、眼眉、身型、提過的連身裙,白色鞋等去辨認楊。而那九巴673號路線的目的地是上水站

10:47 繼續審訊

10:19 第一被告何卓為身體不適,法官宣佈休庭

09:54 法官就辨第五被告楊怡斯引導陪審團

09:33 法官對CCTV認人作引導
法官指出在2020年1月27日啟豐園的CCTV片段,有三段時間顯示的人物是第四被告張家俊。法官指片段中人物身穿灰色衫灰色外套(心口有字及左手手臂有圖案)、黑色長褲、鞋(前面黑色及後面白色格仔)。而警方在涉案私家車內亦搜到一件灰色外套,法官指陪審團可作出比對。另外,樣貌、髮型、身型與警方的被捕人相片相同。而在步姿方面,被形容是外八字走路,雙手會揈得很高。法官指陪審團可因應證物,對比自己的判斷,考慮是否幫助到對比被告

09:06 開庭,法官繼續引導陪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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