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密法庭檔案 2026.03.25
絕密法庭檔案 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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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 散庭
15:57 支聯會借年宵作宣傳
鄒幸彤作供時聲稱,支聯會擺設年宵攤位只是為了叫人買花,但其後又表示,希望在賣花的同時能夠傳播訊息。
法官對此提出質疑,直指支聯會可能藉此機會宣揚其立場,並進一步指出鄒幸彤所提到的「五大繡球」或為「五大訴求」的諧音,帶有「五大訴求」或「五大綱領」的隱喻,顯然是將年宵攤位作為傳達支聯會主張及理念的場合。
15:19 支聯會於不同場合宣揚煽動主張
庭上播放了2020年12月10日,被告李卓人在支聯會及民陣舉辦的「國際人權日 70 周年」流動街站上的發言錄音謄本。法官質疑,李卓人參與該活動的目的可能與「國際人權日」無關,並指出李卓人在現場呼喊「要堅持五大綱領」,顯示國安法實施後,支聯會依然堅持相關主張。
鄒幸彤則辯解稱,李卓人當日的發言僅僅是為「國際人權日」進行宣傳行動。
14:32 繼續審訊
12:45 休庭
11:25 鄒幸彤承認「紀念館」是支聯會的宣傳工具
鄒幸彤作供時承認成立「紀念館」的目的是為了體現支聯會的理念及主張,並於館內擺放多個宣傳物品,如宣傳單張。然而,她辯稱「紀念館」並非用於鼓吹、煽動、怠忽或籌款的用途。
法官向鄒幸彤再次強調,本案關注的重點並非「紀念館」成立的目的,而是控罪期間支聯會的執行委員及正副主席是否利用「紀念館」從事犯罪行為,例如宣揚支聯會的「五大綱領」。
11:20 繼續審訊
法庭繼續傳召第四被告鄒幸彤出庭作供
10:35 休庭
10:08 審訊開始
法庭就辯方提出的法律爭議作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