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 2026.07.16

· 宏福苑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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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6 聽證會完畢

15:20 聽證會繼續,政府及相關決策局同部門代表繼續進行結案陳詞

孫靖乾資深大律師表示於第七部分職權範圍(二)的議題中,競爭事務委員會、廉政公署及警方提供的證據一致顯示,大型樓宇維修中,業界圍標問題相當普遍,屬系統性積弊。競委會於 2026年3月 向競爭事務審裁處提出法律程序中,宏福苑屬11個屋苑之一,涉及合約總值估計約 7億港元,而顧問、註冊檢驗人員等關鍵把關角色,可能反而成為操控工具。

他續指,政府與相關機構已多線應對,包括市建局「招標妥」、《建築物管理條例》改革等等,並政府會承諾對獨立委員會建議作出實質回應及跟進。

15:10 休庭

14:15 聽證會繼續,政府及相關決策局同部門代表繼續進行結案陳詞

孫靖乾資深大律師講述第四部分相關專業人士及私營持份者於系統性機制的濫用,並指火災並非單一的疏忽或單一制度弱點的結果,而是有多個持份者蓄意違法行為引致,並直指宏業行為橫跨六個促成因素,幾乎每一項都有參與;鴻毅及吳曜無盡監督責任,尤其吳曜似乎淪為「橡皮圖章」角色,只簽署文件;中華發展、宏泰消防、置邦以不同方式促成消防系統全面失效,最終大幅縮短安全逃生時間。

而第五部分是救火與救援工作的檢視,孫靖乾資深大律師指前線消防、警方及其他人員,在前所未有的大火條件下,已經展現高度專業與奉獻,並指出當時已累計派出 581輛消防車、救出約100人,支援中心亦撥出接近1500個回撥電話。消防亦於正式火警級別提升之前,已實際上作出超前部署。

第六部分是規管架構的五個系統性弱點,並指出現行制度本質上是一個自律制度,是基於注冊專業人士會按操守行事,如實申報及互相監督,但宏福苑大維修中,註冊承建商蓄意違法,本應監察的人變成共謀者。另外,宏業選擇性更換棚網以應對巡查,刻意隱瞞實況,抽樣審核不足以偵測有組織欺騙。加上,程序指引不夠清晰、跨部門溝通不足及硬件與科技滯後。而針對以上五個弱點,政府已經推行全面的改善措施。

12:54 休庭

11:39 聽證會繼續,政府及相關決策局同部門代表繼續進行結案陳詞

孫靖乾資深大律師以跨部門專責小組的實驗室分析、燃燒測試、CFD模擬及四川全尺寸測試,奠定火警起因與蔓延機制的證據基礎,指出火災最可能由未熄煙頭點燃平台可燃物引起,火勢沿光井垂直蔓延,並透過爆窗、火入屋形成自我強化循環,而重大傷亡則與涉及火勢快、竹枝墮下、警鐘失效、發泡膠遮線、生口削弱樓梯防護等因素有關。

六大因素包括:工地吸煙加上可燃廢料堆積;非阻燃棚網是火勢急速蔓延關鍵;發泡膠封窗既阻視線助長火勢;非阻燃帆布、踢腳板、木板、尼龍繩等作為加速燃料與引燃物;走火樓梯開設生口及消防警鐘失效。

11:24 休庭

10:27 政府及相關決策局同部門代表進行結案陳詞

孫靖乾資深大律師陳詞時表示,政府強調火災後一直全面配合調查,特首迅速成立委員會及多個跨政策局專責小組,亦同意在監管制度、部門分工、巡查做法及文件審查等方面存在改善空間。而火災有六個促成因素,並可分為「直接責任」與「監管責任」,直接責任主要在承建商及專業人士的違法、欺詐、合謀行為。政府在制度及執行上有監管責任,並已着手改革及加強措施如棚網抽樣驗證、工地禁煙。

他續指,在小型工程、強制驗樓、消防裝置維護、物業管理及職安健等各個範疇,法律上首要責任一向都係由受業主委聘嘅承建商、檢驗人員、消防承辦商、物管公司及業主承擔。政府部門角色主要係制定標準、維持名冊、抽查巡查、處理投訴及執法。

10:02 九位宏福苑居民代表進行結案陳詞

譚俊傑大律師代表居民及死者家屬結案陳詞指,宏福苑大火並非單一偶發事故,是多重失誤累積而成,包括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使用非阻燃棚網,在巡查時魚目混珠,亦未有認真處理地盤吸煙投訴;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與吳曜被指監督失效,吳曜更被形容為橡皮圖章,又刻意隱瞞宏業過往訴訟記錄,影響評分及中標;中華發展工程長期安排消防系統停用,並無實質派員監督,梁秉基如「橡皮圖章」;宏泰消防工程早知消防系統異常或被關閉,卻無有效通報處理;置邦興業有限公司在招標與授權程序失真等,並要求委員會徹查及提出具體改革建議,以避免日後再有各方互相推卸、令同類悲劇重演。

10:00 聽證會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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