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新聞】李家超表明圍標刑事化「絕對會考慮」 追責首重刑事責任

·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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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李家超接受傳媒專訪時,就大埔宏福苑大火帶出的樓宇維修圍標問題作出回應,明確表示對將圍標行為刑事化持正面態度,強調「絕對會考慮」,並指在追究責任時,刑事責任將是「第一項會追究」的範疇。

李家超批評涉及圍標的不法分子也是「既得利益者」的一部分,其行為形同「將他們的利益,建立在市民的金錢、危險之上」,必須予以打擊。對於大律師公會及競爭事務委員會近期建議修例,將圍標行為刑事化(例如引入最高7年監禁刑罰),以及競委會主席翟紹唐建議將《競爭條例》針對圍標部分刑事化,李家超均表示積極考慮,並認同此方向正確。他指刑事化是加大權力及懲罰力度,以保障市民利益:「我絕對會考慮,而在追究責任時,刑事責任也是第一項會追究的。」

除加強競爭法外,李家超表示政府正研究透過新法律處理圍標或違規問題,並會在法律上賦予新的權力,同時推動系統性改革。他強調獨立委員會的建議將是他考慮系統改革的主要部分,政府亦正同步研究分析,待參考委員會建議後再向公眾交代將推出哪些系統改革或修例。

在追責原則上,李家超強調過程及方法必須公平公正,不能只基於個人喜好或偏見,而要按事實證據、錯失的嚴重程度及相稱性決定懲處。他並提到,近期警方和廉署已起訴7人及兩間公司,調查會繼續進行,務求將違法人士繩之以法。競爭事務委員會今年3月25日亦已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向涉及樓宇維修工程圍標集團的6間業務實體及12名人士展開法律程序,涉及的11個屋苑包括去年11月發生五級大火的宏福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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