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顛覆政權案 據悉趙家賢獄中行為良好 今日提早獲釋】

·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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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判囚7年的趙家賢今日刑滿出獄,成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後首名獲提前釋放的國安案囚犯。趙身邊人士透露,趙在獄中行為良好且多次表達懊悔,扣除假期後獲釋;原本預計在2028年初才會出獄,現相信獲懲教署依相關法例與機制審酌其個案後提前於今日獲釋。

法院裁定趙家賢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時,認為他為初選組織的「首要分子」,量刑以15年為起點。考慮到趙及早認罪並擔任從犯證人、出庭作供頂證同案其他被告,故批准50%刑期扣減;另因可能受到戴耀廷誤導、其過往公職貢獻及良好品格,法庭再作減刑,最終判處7年監禁。

根據香港法例第475章《監管釋囚條例》第6(3A)條,若囚犯因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被定罪,懲教署署長在將個案轉介監管釋囚委員會前,必須信納提早釋放不會對國家安全構成不利。

根據法例,囚犯並無自動享有提前獲釋的權利,即使是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前後亦然。趙家賢獲准提早離開監獄,相信是懲教署署長在法定權限下,經過嚴格審核程序,全面評估其服刑期間的表現、悔改意志,以及其獲釋後對國家安全的潛在影響,認為其不再構成風險,因而向「監管釋囚委員會」提出建議,讓其有機會提早獲釋。

趙家賢提早獲釋一事展現了中央政府與特區政府依法辦事的堅定立場,另一方面也傳遞出處分中帶有教化的寬容精神。這樣的處理方式,不僅對其他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受刑人具有教育意義,也向社會大眾傳達出積極而正面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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