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檢走辱華雕塑彰顯公義】維護國家安全合法合理
【警檢走辱華雕塑彰顯公義】維護國家安全合法合理
文章:高松傑
警方國家安全處日前(5日)在元朗港大嘉道理中心檢走「國殤之柱」,作為調查一宗涉及「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證物。進一步調查後確定由丹麥雕塑家高志活於 1997年贈予「支聯會」的「國殤之柱」與案有關,警方表示不排除有進一步拘捕行動。
事後有組織批評是侵犯人權和藝術自由,保安局作出強烈譴責組織企圖混淆視聽,假借藝術自由為名,要求歸還證物,並惡意抹黑執法行動,指取證是合法合情合理。對此,筆者也表示十分支持警方國家安全處的行動。
據筆者了解,高志活在 1997 年將雕塑贈予支聯會。由於支聯會當時未能覓得場地安置「國殤之柱」,港大學生會提議把「國殤之柱」搬到港大,不過當年港大學生會並未徵得校方同意,便強行讓載着「國殤之柱」的吊臂車駛進港大校園內。
直到2021年7月13日,港大校方不再承認學生會,而9月25日支聯會亦正式解散,不少支聯會前成員如何俊仁及鄒幸彤如今更因違法收監,「國殤之柱」的擁有權未能釐清。港大校委會基於繼續於校園展示「國殤之柱」會帶來潛在安全問題及法律風險,投票通過移走處於校園內的「國殤之柱」雕像,暫存放於港大名下的嘉道理中心。
豎立在港大多年的「國殤之柱」早已被「支聯會」及反中亂港勢力塑造成煽動顛覆國家、仇視中國政府的一個「政治圖騰」柱上刻有多個身軀扭曲面容痛苦的人,柱上的字句以及整個創作的意念,筆者認為根本就是煽動民眾對於國家執政黨的仇恨和敵視,所謂「老人豈能夠殺光年輕人」不但扭曲事實,更是煽動所謂「深仇大恨」,其目就的是挑動對抗。向香港年輕人灌輸錯誤思想的洗腦之柱,將其置於港大更有在大學滲透,將大學變成反共基地之意。
當港大決定要移除「國殤之柱」後,反華勢力旋即發起連串瘋狂抹黑攻擊特區政府。到底為什麼外國勢力如此重視這個「違法之柱」?因為「支聯會」每年於六四前夕會洗刷,儼如一個「政治儀式」供奉著此政治圖騰。筆者認為「國殤之柱」被移除,意味着西方勢力苦心經營數十年的政治謊言的坍塌,失去繼續蠱惑人心的重要工具。就是因為其意義重大,所以本來已經樹倒猢猻散、畏國安法如虎的「支聯會」,仍然死撐拒絕移除。
事實上是「支聯會」借柱辱華 勾結外國勢力
「支聯會」一直美其名為「支援愛國民主運動」,用所謂「愛國」作掩飾,其本質根本就是一個顛覆性組織,多年一直煽動市民仇恨中央及特區政府,儘管《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在未解散前,「支聯會」依然高舉包括「結束一黨專政」等涉顛覆國家政權的綱領,其骨幹成員更多次於不同場合公開發表支持有關違法綱領的言論,以及作出反中亂港行為。
當年高志活建成「國殤之柱」後,一直找不到團體願意在香港協助安排雕塑的展示位置。縱然當時未有國安法,大眾都有基本意識去避免做危害國家安全的事情,唯獨「支聯會」公然勾結外國勢力,接手辱華之柱,繼而聯乘大學反共。
然而洗刷供奉行禮如儀
雕塑在「六四」維園集會首次展出,集會上司徒華及劉千石曾叫喊「支聯會」五大綱領「釋放民運人士」「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結束一黨專政」和「建設民主中國」,當中「結束一黨專政」明顯有涉顛覆國家政權的含意。之後,「支聯會」每年「六四」期間均會洗刷雕塑,作為所謂「悼念」和宣揚其五大綱領,亦會就著「國殤之柱」舉辦許多活動,將其主張的反動理念行動化,務求把反共思想深深植入民眾腦中。
在2008 年北京奧運期間,高志活發起「橙色運動」,呼籲民眾穿著或用橙色的衣服物品,希望喚起外界關注中國人權;支聯會及學聯成員隨即響應運動,將「國殤之柱」髹上橙色,向顏色革命致敬。當時時任「支聯會」常委徐漢光曾於上漆行動前的3月份《港支聯通訊》中撰文,為高志活的「橙色運動」作解說。而《星島日報》於2021年10月13日的報導中指將雕塑漆上橙色是「回應高所發起、向顏色革命致敬的「橙色運動」。
外國勢力 粗暴介入
由始至終,「國殤之柱」的出現在香港就是一個大錯誤。支聯會作為「物主」,未經港大校方同意就將雕塑擺在校園展覽,其後港大學生會再擅自決定在校園內作「永久展覽」。作為學校的業主,港大校方對於校內的展覽絕對有最終決定權。更何況該「雕塑」歪曲事實、煽動仇恨,涉嫌違反國安法或刑事罪行條例,港大作出移除的決定,從理據上,筆者就認為做法合理合法。
高志活自知違法避刑責 串連外國勢力瘋狂抹黑
於 2021 年 10 月,港大校委會去信「支聯會」,依法要求移除「國殤之柱」,創作者高志活急忙向外宣稱自己為雕塑擁有人,更多次聲言要搬離「國殤之柱」,惟高志活從未現身香港,更以運輸問題為由多作拖延,明顯在逃避刑責。他更警告若雕塑受損,港大須承擔索償風險,聲言要把「國殤之柱」帶到香港其他地方或海外展示,明顯是想繼續煽動他人對香港和內地進行「顏色革命」。
為求在世界各地引起更大的迴響,於 2021 年 11 月(即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高志活死心不息,公開「國殤之柱」3D 掃描圖,讓公眾複製其迷你版帶到世界各地拍照,繼續利用該雕塑四處煽動仇恨中央政府的思想,遍地開花,有關照片詳見。
反華勢力瘋狂抹黑
反華勢力亦出連串瘋狂抹黑攻擊,丹麥國會議員兼前文化部長埃爾貝克(Uffe Elbek)就港大擬移除「國殤之柱」事件發聲,批評中央政府企圖抹去歷史;而丹麥外科弗德(Jeppe Kofoed)亦高調介入表示已向中央政府表達對移離雕塑的關注,強調以藝術表達意見為基本人權。美國及歐洲的反華政客,更將事件形容成「言論自由的死亡」云云。有美國團體「視覺藝術家協會」直接干預香港司法,與全球另外 27個團體聯署致信孖士打律師行,令該律師行不堪壓力最終跪低,放棄代表港大處理所謂「國殤之柱」事宜。
國安處檢取「國殤之柱」合情合理合法
煽惑鼓動仇恨仇視屬於國安法列明的犯罪行為之一,筆者認為「國殤之柱」明顯是1997年以反中亂港為政治目的、煽惑仇恨仇視國家政治體制的怪胎,而「國殤之柱」更由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支聯會」勾結外部勢力共同炮製,很明顯觸犯國安法,存在極大的法律風險。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早已指出,「國殤之柱」有宣揚港獨和抹黑中央政府的含義,自國安法實施之後,繼續公開擺放「國殤之柱」,便有機會違反國安法下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或「分裂國家罪」。
而當香港大學早前移走「國殤之柱」時,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亦指物主在未有得到業主同意的情況下將東西放在香港大學校園,香港大學將東西移走屬天經地義。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亦表明「國殤之柱」擺放於大學物業,若大學不同意,物主無權放置。
在法律層面以外,公眾亦不願看見「國殤之柱」繼續豎立,團體「香港政研會」曾發起聯署,共有逾2萬人參與,當中包括港大學生、教職員等,一致要求港大校方盡快移除涉及的違法物件。本身是港大校友的范徐麗泰及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亦非常歡迎校委會移除「國殤之柱」的決定。
(本版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