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新聞】【宏福苑首批揀樓限期將屆 政府籲業主把握良機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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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火災發生逾半年,安置工作踏入關鍵階段。首批參與「特設銷售計劃」的業主,須於六月三十日或之前簽妥「接受收購建議信」,限期已不足兩周。政府連月來透過跨部門「解說專隊」及「一戶一社工」模式逐戶跟進,協助業主在充分掌握資訊下作出最合適決定,安排細緻周到。

按政府今年二月二十一日公布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收購涵蓋A至G座業主業權,並以實用面積計價,未補價單位每呎八千元、已補價單位每呎一萬零五百元,較測量師學會估算高約三成,恩恤性質明顯。方案更設三種選項供業主「有得揀」:「現金收購」靈活直接、「特設銷售計劃」供應充足且路徑清晰、「樓換樓」則以「多除少補」免卻處理大額現金之煩。據「睇樓團」業主反映,十個可揀項目中以九龍灣盛緻苑、啟德啟陽苑、錦田匯熙苑及粉嶺百和路項目最受歡迎。

在揀樓過程中,有業主向傳媒踢爆,部分街坊高調堅持「原址重建」、力勸他人拒絕收購,卻被發現在「睇樓團」即場簽署接受建議信,直斥對方「叫人縮、自己衝」,意圖提高自己抽得心儀單位的機會。事實上,「特設銷售計劃」現階段只推出一次,揀樓採「先到先得」;業主若「信以為真」而錯失良機,恐只能揀得坐向欠佳或低層單位,甚至遠離心儀地段,悔之已晚。

「原址重建」雖寄託情感,惟重建需時至少九至十年,對年長業主而言時間成本沉重。與其苦候遙不可及的家園、背負「無價無市」的業權枷鎖,不如把握現行方案盡快安居。政府亦建議業主及早聘請律師處理業權、按揭等手續,有需要者可透過「解說專隊」申請東華三院的免費法律援助。

安置方面,追責同步進行。行政長官李家超強調,追責必須公平公正,按事實證據及錯失嚴重程度衡量懲處,並以刑事責任為重中之重,現時已檢控七人及兩間公司、合共二十五項控罪;就圍標問題,政府亦正研究強化反貪法律及執法權力,推動系統性改革。

至於未受波及的H座宏志閣,政府暫不強行收購,以示尊重私有產權;惟若於六月三十日前有四分之三業主簽署接受信件,長遠方案便會開放予宏志閣,主導權始終握在業主手中。

面對樓宇內傷嚴重、私人發展商無人接手的死局,政府主動介入,正是化解市場失靈的必要之舉。所謂「溢價」實為保住災民最基本的生活尊嚴,絕非圖利或「派錢」。當局呼籲業主及早決斷,把握首批揀樓良機,早日走出陰霾、重拾安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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