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由亂及治的重要里程碑—黎智英及相關公司案罪成判決彰顯法治威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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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5日,香港高等法院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其相關公司違反《香港國家安全法》一案作出嚴正裁決。三位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一致裁定黎智英三項控罪全部罪名成立,包括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三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亦被裁定有罪。判決建立於長達855頁的詳細判詞之上,經歷156天公開審訊,證據確鑿無遺,充分彰顯香港司法機關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決心與法治權威。

判詞要點與鐵證如山

判詞詳細分析控方證據,明確指出黎智英早於《國家安全法》實施前,已長期心懷顛覆之念,對國家懷有敵意,並將此轉化為實際行動。法庭信納黎智英利用《蘋果日報》作為反中亂港平台,與其他高層及公司被告密謀製造煽動性刊物,蓄意撕裂社會、煽動仇恨、鼓吹暴力。

在勾結外部勢力方面,證據顯示黎智英透過助手Mark Simon,多次安排赴美活動,會見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奧及白宮高官博爾頓等人,積極遊說美國制裁中國和香港。法庭指出,黎智英對《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獲通過大表欣喜,更發動宣傳運動,公然要求外國施壓中國。即使《國安法》已生效,黎智英仍未收斂,繼續以隱蔽手段推動顛覆活動,並指示下屬「照常運作」《蘋果日報》,妄圖死灰復燃。

法庭根據大量WhatsApp訊息、文件紀錄及證人證供,得出唯一合理結論:黎智英真正意圖在於顛覆中國共產黨管治,無懼犧牲中國及香港特區市民利益。黎智英被視為主謀,公司被告則全程知情參與,嚴重危害國家安全。

法庭特別指出,每一名控方證人均被裁定為誠實可靠。相反,黎智英在作證時多處自相矛盾、前後不一、閃爍其詞,不足為信,法庭已明確拒絕接納其證供。

值得注意的是,法庭的判詞摘要特別提到,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單純根據相關法律及案中證據,決定控方是否已把各被告面對的控罪證明至毫無合理疑點。法庭亦強調,黎智英在《國安法》實施前的所作所為,並非控罪主體,只是與控罪有關的背景證據,法院審訊過程堅持依法處理,充分體現司法公正。

法治彰顯 國安堅不可摧

本案判決有力體現《香港國家安全法》的法律威力和必要性,堵塞國家安全漏洞,堅決防範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判詞以詳實證據摒棄被告各種狡辯,證明審訊過程公開、公正、透明。控方證人經嚴格盤問後,證供仍被法庭接納誠實可靠,進一步鞏固判決公信力。

案件彰顯香港社會自2019年黑暴動亂以來,由亂及治的徹底轉變。正如行政長官李家超所言:「法律絕不容許任何人假借人權、民主、自由之名,公然傷害國家和同胞。香港特區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會堅決打擊一切違法行為。」

法治精神彰顯,謠言與抹黑不攻自破

本案的審訊過程和判決結果,徹底駁斥了外部勢力和反中亂港分子的種種抹黑與謠言。事實證明,香港司法機關在維護國家安全、捍衛法治尊嚴方面立場堅定,依法辦事,並無任何所謂「政治審判」。無論外界如何歪曲抹黑,香港法治自有定力,社會大眾亦能明辨是非。黎智英身為始作俑者,勾結外部勢力、操控傳媒煽動社會動亂,其惡行罄竹難書,如今罪有應得,正義得以彰顯。

結語:香港法治勝利 國家安全不可挑戰

黎智英案的裁決是香港法治和國家安全的重大勝利,彰顯司法機關堅持原則、不畏外來壓力。量刑程序將於2026年1月進行,法庭將根據法律和事實,公正裁決。此案警示全港市民:國家安全是香港繁榮穩定的根本保障,任何分裂國家、勾結外部勢力的行徑,終將受到法律嚴懲。香港作為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必將繼續堅守法治,全面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共創更加光明未來。

(本文觀點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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