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前議長佩洛西又大打香港牌|再次消費黎智英作為反中亂港政治籌碼】
【美國眾議院前議長佩洛西又大打香港牌|再次消費黎智英作為反中亂港政治籌碼】

近日,美國再次消費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企圖將其僅餘的影響力再次燃點,從而作為其反中亂港的政治籌碼。在美國人權倡議智庫「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的年度頒獎典禮暨 85週年慶祝活動,黎智英獲頒自由獎(Freedom Award); 黎智英多年以來作為頭號反中亂港者,現竟被別有用心者美化為「自由新聞界領袖」兼「民主守護者」。
美國眾議院前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於出席上述活動時,更大言不慚地顛倒是非黑白,將被香港法院依法裁定罪成及懲處的「國安犯」黎智英美化成為「政治犯」。事實上,香港司法完全獨立,法院的每一個裁定及決定,都是依法而行,法官所考慮的,只會是案中的證據,再加上相關的法律依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疑犯及被告都不會基於其政治取向而被薄待或優待。黎智英之所以需要服刑,是由於其觸犯了《香港國安法》; 而在有關定罪的背後,完全是有理有據,。絕對不容抵賴
黎智英之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等3罪全部成立,共被判處入獄20年,而黎智英並沒有就其定罪或刑期作出上訴。香港司法擁有完善的上訴機制,作為有財力的前傳媒大亨,黎智英絕對有經濟能力聘用最昂貴及龐大的律師團隊代表他進行上訴;其最終之不作上訴決定,最低限度意味著其本身對於是次法庭裁決及判刑之不偏、不倚兼有理、有據之心知肚明,也明白到從證據及法理的角度,在案中也不存在任何強而有力兼合理的脫罪及/或減刑理據,反之,案中證據更是鐵證如山,令黎智英對犯案無從抵賴,故最終決定不作任何上訴。
美西勢力其實早已明白其無法也沒有能力打救黎智英逃過法律制裁,只是為達抹黑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之政治目的,佩洛西這種專門「抽政治油水」的政客,便喜歡不時跳出來, 以跳梁小丑的姿態去大呼小叫、是非顛倒、黑白不分地以一遍又一遍的歪理去妖言惑眾,從而達到反華目的,並以大打「中國牌」、「香港牌」,作為本身或所屬黨派的所謂「政績」,去獲取選民的支持。
像佩洛西及美國人權倡議智庫等的美西反華政客及所謂的獨立機構,從來都試圖將黎智英美化成所謂的「民主鬥士」;事實上,黎智英既非「政治犯」,也不是所謂「捍衛新聞自由的傳媒人」,而是外國勢力在香港的「政治代理人」。由始至終,黎智英從來沒有遭以國家安全的名義囚禁;其之所以被定罪及判刑,唯一的原因,就是由於其觸犯了《香港國安法》, 香港法院是經過巨細無遺的審訊程序後,最終裁定黎智英罪成,法院信納控方已經在毫無合理疑點的情況下,證明了黎智英面對控罪的所有元素。
中央全面實施依法治國,特區政府從來都是依法治港,香港法治一直以來備受國際推崇。佩洛西之流對黎智英案的完全失實批評,百分百時出於其政治上腦及立場先行。而黎智英是次之所獲獎,純粹是出於美西方的政治操作,旨在打擊及抹黑中央及特區政府,藉再次消費黎智英作為政治籌碼。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