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定思痛 政府展現施政擔當】

· 招國偉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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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一場奪命大火,揭露了舊樓大維修期間消防安全的制度漏洞,也反映了社會對監管機制的深層憂慮。然而,在獨立委員會連場聽證會上,我們看到的並非一個推諉卸責的官僚文化,而是一眾勇於面對問題、敢於自我革新的特區政府部門。在第四輪聽證會上由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到民政事務總署,再到屋宇署、消防處、勞工處的跨部門協作,每一步改革都直擊痛點,彰顯了政府的施政擔當。

在聽證會上,房屋局獨立審查組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古小平坦誠指出,過往強制驗樓制度僅在「完成檢驗報告」及「完工報告」兩個時間點對註冊檢驗人員進行抽查,施工期間主要依靠居民投訴才會派員巡查及承建商自律,令監管存在真空。

面對制度缺陷,ICU並未迴避,而是主動出擊推行「六大改善措施」,全方位堵塞漏洞。首先,當局大幅加強巡查力度,針對大型維修工程要求每四個月至少巡查一次,比屋宇署的法定要求高出五成。小型工程亦引入覆檢機制,並對高風險位置進行實地抽查。其次,以科技打擊造假,引入電腦系統隨機選定巡查細節及採樣位置,徹底剔除人為干預,令承建商無從預測、無從造假,杜絕「應付式」巡查。這種「以科技補人力之短」的智慧施政,正是重建公眾信心的最有效良方。

第三,強化對註冊檢驗人員(RI)及註冊承建商(RC)的監察,強制要求提交詳細的監督建議書,加強抽查工程紀錄;對表現欠佳者會主動檢舉,由屋宇署跟進紀律行動,向業界發出清晰訊號,專業操守絕不容妥協。第四,棚網安全監管全面加嚴,嚴格按《註冊承建商作業備考》PNRC 85指引進行取樣測試,並以電腦隨機抽查每一個建築立面的棚網,確保阻燃性能達標。第五,規範工程細節以減低風險,要求開工前必須進行全面安全風險評估,嚴禁外牆及窗戶使用發泡膠板等可燃物料,並規定多幢樓宇大維修必須分期進行外牆工程,以降低火勢蔓延風險,同時確保逃生通道全程暢通。

第六,單靠一個部門打獨鬥,永遠補不了監管漏洞。政府今次改革正是要打破以往「各自為政」的格局,加強與消防處、屋宇署及勞工處的跨部門協作執法機制,消除以往因職能劃分而出現的執法盲點,並為ICU人員提供法定監管培訓,全面提升專業執法能力,形成一個高效、密實的社會安全網。

宏福苑事件亦暴露了《建築物管理條例》下法團運作的缺陷。民政署在火災前已接獲多宗有關「授權票」的投訴。對此,民政事務總署副署長易志宏並未迴避,主動提出修例方向:限制單一人士可持有的授權票數目上限、規定會議前48小時張貼授權名單、制度化抽查機制(隨機抽樣兩至三成授權書),並明確禁止主席隨意宣布散會或剔除業主聯署議程。這些建議每一項都對準問題,顯示官員對基層民情有深入掌握,絕非「離地」之輩。

從ICU坦誠承認監管存在盲點,到即時推出六大改善措施;從全面升級維修監管、到民政署主動提出修例方向——我們看到的是一個成熟、專業、有擔當的特區政府。公共行政最可貴之處,在於勇於面對錯誤、迅速糾正錯誤。相信在政府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全港樓宇維修安全定必大有改善。

制度改革之外,更動容的是前線人員的真情付出。宏福苑七幢受影響大廈超過1600戶分批上樓執拾,過程井然有序,全賴政府周詳安排。民安隊隊員在悶熱漆黑的梯間每天連續工作十三小時,午餐只用十分鐘匆匆扒幾啖飯,又戴上頭盔攙扶長者上落。有一位曾在民安隊服務約四十年的老住戶哽咽道:「我以前都幫過好多人,今次到他們幫返我,真的好感動!」;亦有居民表示單位狀況較預期好,感謝政府安排得宜。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感謝所有參與人員以同理心支援居民。關愛隊成員站崗守候、警員處理求助個案、公務員默默支援——這就是「全政府動員」最溫暖的體現。


(文章是作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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