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焯鴻遭破產呈請| 法官限期下周四前還清69萬元】
【潘焯鴻遭破產呈請| 法官限期下周四前還清69萬元】
·

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遭大埔區議員梅政雄入稟呈請破產,案件今日於高等法院提訊。高等法院特委法官王鳴峰下令,潘焯鴻須於2月12日下午5時前清還687,726.13元欠款,否則法庭將於翌日頒布破產令。
潘焯鴻庭上辯稱其所有私人及公司銀行戶口自去年8月起遭凍結,需委託律師代為處理欠款爭議。
王官多次強調已給予潘焯鴻「最後一次機會」,並引述《破產條例》指出,只要債項逾1萬元,債權人便有權提出破產呈請。王官又向潘焯鴻表示,若有人因69萬元而破產,「我都唔想」,並寄語潘焯鴻「你牙齒當金使」。
案件編號:HCB1408/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