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善後安置務實多元 原址重建不設實際】

筆者:眾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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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世紀大火,造成重大傷亡,數千居民痛失家園,社會哀慟。災後善後工作千頭萬緒,政府迅速成立「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由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統籌,全力協助災民重建生活。觀乎政府近日公布的長遠安置方案,可見當局確實用心聆聽民意,提供多元選項,讓災民按個人情況作出選擇,而非一刀切強加於人,值得肯定。

行政長官早前明確表示,處理宏福苑居民長遠居住安排,必須顧及「情、理、法」,而當中應以情為先。黃偉綸在立法會發言時亦強調,政府的首要原則是讓居民「有得揀」,務求提供切實解決問題的方案。目前政府提出的選項涵蓋多個層面,包括由房委會向業主購買業權、原區安置、跨區安置,以至「樓換樓」以物易物的安排,照顧不同居民的實際需要。

就購買業權而言,政府引述香港測量師學會的估算,未補價單位實用呎價約六千元,已補價單位約八千元,作為參考基礎。對於不欲持有大量現金的業主,政府亦提供「樓換樓」選項,可換取價值相若的居屋單位。至於仍希望置業的業主,則可選擇先出售業權,再購置跨區或原區居屋。跨區方面,九龍灣盛緻苑最快二○二六年九月底入伙;錦田匯熙苑、東涌裕豐苑、屏山朗風苑、啟德啟陽苑、將軍澳影輝苑等項目,則於2027年8月底至2028年12月底陸續落成。原區方面,大埔頌雅路西選址最快2029年入伙,率先提供約九百個單位,且鄰近成熟公屋社區,生活配套完備。

然而,坊間有聲音要求原址重建宏福苑,讓居民重返故居。此議看似順理成章,實則不設實際。黃偉綸明確指出,原址重建需時九至十年,最早要到2035年或2036年方能入伙。何以如此漫長?皆因重建前必須先行清拆,而清拆前必須妥善處理每個單位的業權及法律問題。假設建屋需時四至五年、清拆需時一年半,即意味着當局須於三數年內解決大量業權糾紛,難度之高可想而知。相比之下,頌雅路西選址2029年入伙,跨區居屋更早於2027或2028年落成,時間差距達七至八年之巨。災民歷經劫難,身心俱疲,豈能再苦候近十年?

再者,政府庫房負擔亦須審慎考量。截至本年一月八日,「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總額約四十三億元,當中包括約四十億元外界捐款。政府已向每位死難者家屬發放二十萬元慰問金及五萬元殮葬金,又將受影響家庭生活津貼由五萬元提高至十萬元,並每年向業主發放十五萬元租金補助,為期兩年。此外,目前仍有逾四千名居民分別居於酒店、青年宿舍、過渡性房屋及房協房委會項目單位。若堅持原址重建,不但延長過渡期,更須持續投放公帑支援臨時住宿,對公共財政構成沉重壓力。在善用公帑與照顧災民之間取得平衡,乃負責任政府應有之義。

總而言之,政府今次的善後政策並非一刀切或捆綁居民,而是提供多元選項,讓災民按個人意願和實際情況,選擇最適切的長遠居住安排。原址重建固然承載着居民對故土的眷戀,但九至十年的漫長等待、複雜的業權法律問題,以及龐大的公帑開支,均令此選項流於空想。當務之急,是讓災民盡快安居、重建生活,而非糾纏於不切實際的方案。政府以情為先、務實多元的取態,實為應對災難善後的正確方向。


(文章為筆者意見,並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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