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警方及廉署回應聯合行動 起訴7人及2公司 涉誤殺、詐騙及洗黑錢等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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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與廉政公署就大埔宏福苑大火事件成立的聯合調查專責小組,今日(10日)公布案件最新調查成果。當局指出,調查顯示有人涉嫌於屋苑大型維修工程期間貪污舞弊、偽造文件,並罔顧居民生命安全,導致嚴重後果。警方及廉署強調,案件調查仍在進行,不排除未來有更多人士被捕。

經過數月深入調查及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執法部門正式起訴7名人士及2間公司,共涉及25項控罪,包括誤殺、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逃稅等罪名。

新界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鄧翊几表示,特區政府高度重視宏福苑大火造成的重大傷亡事件。火警發生後,警方與廉署迅速組成近年規模最大的聯合調查隊伍,全面追查火警成因及工程項目是否涉及貪污失當行為。

他指出,聯合調查小組在過去半年全力搜證,翻查大量工程文件、合約紀錄及證人口供,並進行專業技術分析。截至目前為止,案件已先後拘捕35人。

調查發現,涉案維修工程在物料選用及施工安排方面存在多項嚴重問題,包括懷疑使用不符合防火標準的安全網及帆布、採用易燃夾板,以及拆除樓梯逃生通道窗戶,開設俗稱「生口」的通道供工人進出棚架。

執法人員認為,相關安排涉嫌大幅削弱大廈原有防火設計,一旦發生火警,火勢更容易迅速擴散,同時影響居民逃生及消防救援工作,最終造成嚴重人命傷亡。

警方表示,經律政司確認有足夠證據後,正式起訴3名男子及2間公司共5項誤殺罪。被告包括涉案總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時任主要負責人何建業,以及工程顧問公司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兩名董事黃俠然及鴻毅註冊檢驗人員吳躍。「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及「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亦一併被檢控。

各被告涉嫌未有履行應有監督及管理責任,未能確保工程物料及施工程序符合安全要求及法例標準,最終令火警發生後火勢迅速蔓延,造成多人死傷。

廉政公署方面則針對工程管理及財務往來展開調查,合共起訴7名人士及兩間公司合共20項控罪,包括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以及逃稅。被告包括上述警方提及的3名男子及兩間公司,以及其他相關人士。案件已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押後至今年9月2日再訊,以待進一步程序處理。

警方及廉署重申,維護公眾安全及追究相關責任是今次調查的重要目標,當局會繼續循不同方向蒐集證據,依法追究所有涉嫌違法人士責任,務求還死傷者及家屬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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