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新皇崗口岸 港方口岸區六項附屬法例 於7月31日生效 部署通關準備工作】
【政府刊憲新皇崗口岸 港方口岸區六項附屬法例 於7月31日生效 部署通關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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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24日)於憲報刊登六項與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統稱「港方口岸區」)運作相關的附屬法例,以配合《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第659章)於2026年7月31日生效後的實際運作需求。
重建後的新皇崗口岸位於深圳市福田區,定位為港深之間最重要的24小時客運陸路口岸,並將實施「一地兩檢」及「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通關模式。本次刊憲的六項附屬法例,主要涵蓋港方口岸區作為禁區的管理、指定羈留設施、交通與運輸管理配套安排,以及提供公共流動無線電通訊服務等事宜。相關附屬法例將於7月31日與主條例同步生效。
政府發言人表示,附屬法例的生效將讓各相關部門依法在港方口岸區執行職務,並有助於開展口岸正式開通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與內地當局聯合進行系統測試、試運及應急演練,確保營運與通關安排周全完備。
政府補充,相關附屬法例將於刊憲後隨後的立法會會議上提交省覽,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至於新皇崗口岸向公眾開放的正式開通日期,將由粵港兩地政府商定後適時公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