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三人判囚 鄧炳強:中共領導是憲制秩序核心 不容動搖】
【支聯會案三人判囚 鄧炳強:中共領導是憲制秩序核心 不容動搖】

已解散的支聯會及其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法庭今日(11日)上午分別判處三人監禁7年、5年2個月及7年3個月。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下午會見傳媒時強調,中國共產黨領導是我國憲制秩序最核心的內容,絕不容許以任何形式動搖,並呼籲全港市民認清事實。
憲法明確中共領導地位 國安法禁止顛覆根本制度
鄧炳強指出,《憲法》序言已明確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制秩序的核心和基礎;《憲法》第一條進一步規定,社會主義制度是國家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並明文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香港國安法》第22條亦清楚禁止任何人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推翻或破壞憲法所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
支聯會長期借幌子煽動仇恨 必須依法震懾
鄧炳強表示,本案清晰揭露支聯會的本質,其綱領目標就是要推翻和破壞中國共產黨在憲法下的領導地位。該組織長期透過不同幌子進行公開活動,包括試圖舉辦非法集會、以口號煽動市民抗爭、發布刊物及網上內容、接受媒體訪問及公開發言等,實際上是有意在香港社會埋下仇恨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的種子,藉激起市民厭惡、憎恨等情緒,煽動他們顛覆國家政權,因此必須依法予以震懾。
被告一意孤行 「修憲」辯詞混淆視聽
鄧炳強引述法庭早前的定罪裁決指,被告一直對中國共產黨及中央政府懷有敵意,堅持所謂「抗爭、絕不妥協」路線;即使《香港國安法》實施後,被告仍不懸崖勒馬,一意孤行,企圖借支聯會顛覆國家政權,明知言行可能已超越合法表達自由的範圍,亦置之不理,試圖挑起敵意和分化,令市民對中國共產黨失去信任,從而達到破壞國家根本制度的目的。
他批評被告提出的所謂「修憲」辯詞是混淆視聽,真正目的是鼓吹顛覆中國共產黨領導、顛覆國家政權。他又指,鄒幸彤在定罪後仍毫無悔意,更試圖利用法庭聆訊繼續煽動仇恨。
鄧炳強最後重申,中國共產黨領導作為我國憲制秩序最核心的內容,絕對不容許以任何形式動搖,呼籲香港市民必須認清事實,共同維護國家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