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港首惡份子黎智英國安罪名全成立!855頁判詞指其為案件主腦161篇文章被指「具明顯煽動性」屬定罪關鍵】
【亂港首惡份子黎智英國安罪名全成立!855頁判詞指其為案件主腦161篇文章被指「具明顯煽動性」屬定罪關鍵】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案,法庭裁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全部三項控罪罪名成立。同案的《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裁定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亦罪名成立。法庭宣布,明年1月12日開庭處理所有涉案被告的求情,預計需時4日,擇日判刑。
國務院港澳辦隨即發表署名「港澳平」題為《堅决支持香港特區對反中亂港首惡分子黎智英依法定罪》的評論文章,指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是港版「顔色革命」的幕後黑手,是外部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和馬前卒,罪惡昭彰、禍害深重。中聯辦發言人表示,堅决支持香港特區依法對黎智英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予以懲治。中央駐港國安公署表示,堅決支持司法機構依法裁定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成立。斥黎智英妄圖搞亂香港,罪行纍纍理應受法律嚴懲。
特首李家超今天出發前往北京述職前也表示,歡迎法庭的定罪判決,稱是彰顯法律正義、維護香港的核心價值,亦是確認黎智英利用《蘋果日報》 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批評他損害國家根本利益及香港市民福祉,「其行可恥、其心歹毒」。
筆者認為亂港首惡份子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三罪罪成,這是彰顯正義、激勵人心之消息。 筆者於2020年8月10日在黎智英的寓所放下信件。 信件內容說道,“天網恢,疏而不漏”,今天的判決正是黎智英的“時辰已到”之時,他要為荼毒青少年等所作所為埋單,筆者認為這也是很好地震懾‘港獨’分子之舉,也清楚告訴市民大眾,特別是受到黑暴蠱惑的青少年切勿再以身試法。”
筆者細閱法庭所頒布長達855頁的判詞,並整理了一些重點,讓大家更容易理解和掌握。
摘要: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多項違反《香港國安法》罪名,法庭最終裁定全部罪名成立,判詞摘要長達855頁,案件受到社會廣泛關注。
案情概述:被告面對包括「出版煽動性刊物罪」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多項指控,控方指其透過媒體與國際人脈聯繫外國勢力,並以媒體報導煽動公眾情緒。
勾結外部勢力:判詞指出黎智英係案件主腦,利用其個人國際人脈及助手Mark Simon牽線,與外國人士協調及聯繫,形成勾結外國勢力的事實指控。
法庭認為涉案的161篇文章(包括新聞報導、黎智英專欄及視像節目)具有明顯煽動性,超出法律容許範圍,成為定罪的重要依據之一。
本案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歷時156個審訊日,法庭為應付公眾旁聽需求特設7個延伸法庭,合共提供超過500個公眾席及逾100個記者席,顯示案件的龐大社會與國際關注度。
法庭在855頁的判詞摘要中,清楚指出黎智英為案件主腦,並認定其行為構成嚴重違法,裁決被告罪成。
筆者認為審訊揭示了被告在煽動和動員方面的角色,並以此支持執法結論,並指出審訊期間揭示黎智英在2019年黑暴期間的角色,指其透過他人動員年青人上街,並指示員工採訪學生以煽動更多參與者。案件亦引發西方國家與國際媒體高度關注,法庭外及社會上亦有大量討論,顯示此案不僅是司法案件,亦涉及地緣政治角力與國際關係的敏感議題。
被告求情將於明年1月進行,最終判刑結果將成為社會與法律討論的焦點,並可能對香港在國安法下的執法與司法實務產生長遠影響。此案被視為《國安法》下執法和司法制度的重要一步,對新聞自由、公民社會及香港與外國的關係均具重要意義,社會各界需繼續關注後續司法程序及相關政策走向。
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再次於所屬的Doughty Street Chambers律師事務所官網發表一份「研究報告」,聲稱黎智英健康惡化,被拘留時所帶來的嚴重且迫切的生命危險,並指香港懲教署對其健康狀況疏於照顧,已向聯合國提交緊急呼籲。然而,有關說法與近日庭審官方紀錄大相逕庭。
在案件裁決當日,黎智英在法庭上行走正常、無需攙扶,並向旁聽親友點頭揮手、雙手合十,神情輕鬆、面帶笑容,整體狀態良好。筆者認為西方媒體所謂「健康問題」的炒作旨在干擾司法公正、抹黑法治,黎智英出庭的整體表現就是對這些不實指控的有力回擊,彰顯香港的司法程序嚴謹、透明和公正,任何試圖以「健康」為藉口混淆視聽的行徑在事實面前將不攻自破。
而針對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的言論,筆者早前已正式向英國律師標準委員會(BSB)及英國事務律師監管局(SRA)提交投訴,點名Doughty Street Chambers的Caoilfhionn Gallagher及其團隊成員Jennifer Robinson、Jonathan Price及Tatyana Eatwell,我在投訴中質疑他們涉嫌違反專業操守,發表誤導性言論,干擾香港司法程序。
隨着裁決已宣讀,社會進入等待判刑與更廣泛討論的階段;案件的法律論證、證據評價及其衍生的政治影響,將在未來數月持續成為公眾與國際關注的焦點。
不過,筆者留意到,今日的裁決吸引了國際社會高度關注。有多國駐港領事館,包括歐盟、英國、美國、法國、德國、瑞典、加拿大等,派員到庭旁聽。足足有70多位市民通宵排隊入場,司法機構為應對龐大需求,特別設立了7個延伸法庭,合共提供507個公眾席及116個記者席。這種大規模的國際關注,足以充分反映黎智英案件背後的地緣政治重要性,亦顯示西方國家對香港事務的持續介入同關注。至於庭內的情況,當法庭宣讀裁決結果時,媒體形容黎智英表現平靜。不過,他所面臨的刑罰將可能會改變他的餘生。
最後是庭外,筆者非常認同警方高級警司李桂華的話,國安處歡迎法院的裁決,他表示該起案件整個審訊歷時156天,其中52天涉及第一被告的自辯。在此期間,警方處理多達2222項證據,審核文件資料超過8萬頁。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司法機構每次審訊時,安排超過400個座位,供公眾人士、中外媒體旁聽審訊,這確保了整個過程的公開透明。並指出審訊期間揭示了黎智英在2019年黑暴事件中的重要角色。黎智英當時透過他人動員年輕人上街,並指示《蘋果日報》員工訪問學生,藉此煽動更多人參與反政府行動(特別是煽動學生和青年參與),讓那些人的父母非常痛心。另外針對外國媒體及政客聲稱黎智英遭虐待,李桂華澄清,懲教署為黎智英提供適切的醫療服務,包括心電圖檢查等。有傳媒向李桂華提問有關轉載涉案文章會否觸犯法例,而李桂華回應指出調查仍在進行中,不能明言會否拘捕或檢控。
筆者總結, 黎智英的裁決結果標誌著香港在《國安法》下執法以及司法制度的重要一步。而案件背後突顯的國際政治角力,亦值得我們深思和警醒。筆者也相信,黎智英案的裁決結果將有效震攝"港獨"及"台獨"份子,以及一些外部勢力。案件求情將於明年1月進行後,判刑結果將成為焦點。筆者期待法官會以最高刑罰作考慮,即可判處終身監禁。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