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把一生積蓄賭在火險理賠上 接受收購 遠勝漫長理賠】
【別把一生積蓄賭在火險理賠上 接受收購 遠勝漫長理賠】

政府今日公布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長遠居住安排方案。作為保險業從業人員,筆者一直密切留意事態發展,希望以專業角度拆解大眾最關心的保險理賠迷思,協助街坊作出更貼近家庭需要的選擇。
火險索償向來程序漫長,而且充滿變數,這正是業界的真實寫照。不少街坊以為保險賠償必然到手,甚至打算等到賠償落實再規劃未來。但從保險實務運作來看,理賠的法律細節、流程時限與最終結果,往往與公眾預期存在巨大落差。
首先必須釐清,火險賠償並非「現金即兌」的個人資產。宏福苑的大廈火險屬於整幢大廈的大保單,僅保障建築結構,而非業主個人權益。就部分居民早前爭取的「原址重建」情況而言,保險賠償只會支付予業主立案法團,專用於重建工程,不會按比例分發成現金予個別業主。堅持等待保險賠償,換來的只會是漫長工程,而非可用於重新生活的流動資金。
第二,這類複雜個案的理賠程序,往往以「年」為單位。宏福苑涉及多幢大廈,受損程度不一、業權分散,保險公司需委託公證行展開精細評估,涵蓋結構鑑定、公契解讀,甚至可能衍生法律訴訟。一旦業主出現分歧或展開司法覆核,理賠程序極有可能被無限期擱置,讓業主陷入無止境的等待。
第三,大眾最易誤解:火險只賠結構,不賠個人損失與居住成本。很多業主以為火險會賠償室內裝修、傢俬電器,甚至過渡生活開支,事實並非如此。標準大廈火險與個人財物無關,就算索償成功,室內損失絕大部分仍需業主自行承擔。而重建期間的租金、搬遷等隱形成本,火險一般也不會全數賠償,等待越久,業主損失越大。
從保險角度出發,政府提出的收購方案,其實是一項將風險有效轉移的體恤安排。政府以每平方呎8,000元至10,500元收購業權,等於直接承接這項充滿變數的「問題資產」,收回保險索賠權,代業主接手複雜的保險索償與法律責任。
對小業主而言,這是將前景不明、糾紛纏身的物業,即時轉換成高流動性現金,或是優先選購新居屋的確定機會。由政府承擔與保險公司、銀行、法律團隊周旋的壓力,把「不確定性」扛在身上,將「穩定與安心」留給居民,這是一般理賠無法比擬的保障。
我們都要明白,時間永遠是最昂貴的成本。與其日復一日面對無法居住的家園,守候未知的結果,不如把握今次「特事特辦」的機會,為家人重啟生活。現時的收購價加新居屋優先選購權,實質效益已遠超一般火險理賠。
對普通家庭來說,物業是畢生積蓄與資產核心,絕非用來長期博弈的工具。將一生儲蓄綁在充滿變數的理賠與訴訟中,本身就是高風險選擇。更現實的是,保險理賠、法律訴訟都需要高度專業與大量時間,普通業主單打獨鬥,只會耗盡心力。
做出選擇的核心,從來不是盲目爭取「最多」,而是先杜絕「最壞」。漫長等待、資產凍結、結果未知,都是需要優先避開的風險。選擇一個確定、穩妥、可即時落實的方案,讓家人盡快回復正常生活,保護畢生積蓄,才是最負責任的決定。這不只是被動接受收購,更是為生活重新出發,選擇一個看得見、摸得到的確定未來。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