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修訂規則純屬依法維護國家安全 外媒衝擊特區國安防線才是港人噩夢】
【香港修訂規則純屬依法維護國家安全 外媒衝擊特區國安防線才是港人噩夢】
筆者:龔靜儀大律師

近日,立場偏頗的《華盛頓郵報》在其題為“香港的噩夢愈演愈烈”("Hong Kong'” nightmare gets darker")的社論中重施故技,再一次以失實及偏頗的言論,去對《維護國家安全(程序事項)規例》進行肆意誹謗和毫無根據的指控。長久以來,《華盛頓郵報》均刻意歪曲中國政策及行為,並在一些涉及中國內政(如香港特區、臺灣等問題)的報道中,採用「片面視角」的方式,去以片蓋全,將中國政府的合法舉措抹黑為「壓制自由」或「擴張主義」,並對相關事件的背景和複雜性缺乏全面、客觀、持平的分析,從而達到其反華目的。
就上述《華盛頓郵報》社論的所包含的失實觀點,香港特區政府在6月13日晚作出了迅速的回應,並有理有據地直斥具備對《華盛頓郵報》予以強烈譴責,並一針見血地直斥該篇社論對《維護國家安全(程序事項)規例》(“《程序事宜規則》”)進行肆意誹謗和毫無根據的指控,及強烈批評該文章明顯揭露《華盛頓郵報》無理的反華立場和雙重標準。無庸置疑的,是有關的文章內容明顯不符合專業新聞從業人員的專業操守。
在美西世界,表面看似完全獨立兼具有專業新聞從業人員專業操守的媒體,往往只是空有其表;這些媒體骨子裡的,只有著為其美西主子作為「打手」去保駕護航之目的,而這正是其存在於世上之真正原因。這些媒體的真正角色,就是扮演著一個看似客觀、持平兼獨立的傳媒機構,去對中央及特區政府作出各式的攻擊、抹黑,企圖藉他們的定位去蒙騙世人,使普羅大眾相信其鬼話,並挑起世人的仇中恐共情緒,從而達到美西政權及政客之政治目的。
不折不扣的事實,正是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每個國家都會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這既是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也是國際慣例。在此基礎上,《華盛頓郵報》竟大膽妄為地對香港特區之持續完善其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以履行憲制責任指手畫腳,此舉盡顯其偽善和雙重標準,及毫無羞恥之心。
無庸置疑的,是《程序事宜規例》只會為《香港國安法》、《國安條例》等相關規定的實施帶來更大確定性,完全不具有追溯力;是次修訂既沒有訂立任何新罪行,也沒有改變任何罪行的罰則。然而,《華盛頓郵報》卻在惡意捏造事實,公然地以謊話誤導世人,赤裸裸地展示了其作為一個創辦於1877年、在1880年成為美國華盛頓特區首家每日出版的報紙的傳媒機構偽善兼卑劣之真正面目。 正如特區發言人所言,其對事實的無知以及對『負責任新聞作業』原則的背叛令人震驚,完全不負責任,是任何專業報紙都完全不可接受的。
作為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行政長官掌握所有相關資料,包括極為敏感、不能公開的情報訊息,此類機密資料往往涉及國家級對手的威脅;因此,行政長官正是最適合判斷某項犯罪行為是否涉及國家安全,及理所當然地該負上這方面的責任。必須注意的,是這過必須是非常嚴格兼謹慎,當中絕對不能涉及任何不確定性;在地緣政治如此嚴峻的今時今日國際社會,面對深具狼子野心的外國及境外政權、美西政客,及受其在背後操控的傳媒及所謂獨立機構等的輕風著浪,對香港特區而言,絕對是必須堅守國安防線,完全不容有失。《華盛頓郵報》對於有關行政長官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7條或《國安條例》第115條發出證明書的指控,壓根兒只是以歪曲事實的方式去妖言惑眾!
放眼世界,司法機關尊重行政機關對於國家安全問題的評估與判斷,是早已確立的普通法原則,這個原則受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包括香港、美國及英國等的最高法院支持。在憲制層面上,行政機關負責評估和應對國家安全風險,而法院則負責司法及獨立審判。基於架構原因,行政機關具備作出此類評估所需的經驗、專門知識、資源、可取用的資料及情報,故最適合就國家安全事宜作出評估和判斷。
有一宗2010年美國最高法院案例中,便曾一針見血地解釋了為何司法機關必須尊重行政機關就國安問題的評估:「國家安全和外交政策問題與應對不斷演變的威脅有密切關係,而在相關領域的資訊難以獲取,且某些行為的影響也難以評估」、「法院明顯欠缺評估相關問題的能力」;上述原則已被當地最高法院隨後的許多判決所採納。《華盛頓郵報》對上述美國案例訂立的原則採取視而不見之態度,正好揭露了其所持的雙重標準、政治及立場先行,及「擘大眼講大話」。
由始至終,《華盛頓郵報》只是在毫無事實根據的情況下惡意兼失實地批評香港如今「不比從前安全以前往旅遊或經商」;事實上,只需要簡單地上網進行「事實查證」,即可發現《華盛頓郵報》所言,盡是與全球投資者和企業對香港特區的看法完全相反。數十年以來,香港一直被譽為全球最自由的經濟體;在《2025年世界競爭力年報》中,香港的排名上升兩位,位列全球第三;香港繼續躋身全球三大國際金融中心之列,並在2026年第一季度穩居全球新股融資額(IPO)榜首,同時也成為全球最大的跨境財富管理中心。
因此,外商及國際投資者絲毫不用擔心香港特區的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在現實中,許多企業家反而視有關法律能為投資和經濟發展提供更安全、更穩定的發展環境。根據香港美國商會今年較早時間進行的調查結果,外資企業對香港2026年的營商環境信心增強,當中94%的受訪者對香港的法治表示有信心,較2025年的83%顯著上升。難道《華盛頓郵報》會真心認為在缺乏足夠維護國家安全法律保障下的戰火連天、生靈塗炭的地方,例如烏克蘭,才屬國際投資者或商人前往投資、經商的最佳選擇? 奉勸《華盛頓郵報》當正視事實、尊重真相,特別是那些一直在香港投資和經商的美國同胞們所表達的真實意見。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