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重建之路漸明朗 理性看待政府承擔與社會責任 莫勿被情緒與套路騎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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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火災至今,傷痕未癒。居民流離失所,情緒起伏,本屬人之常情。日前召開的特別業主大會上,有居民不滿進度「拖得太耐」,亦有議案被否決,反映業主對財務與理賠問題的高度關注。這些聲音值得聆聽。然而,在紛亂與質疑之中,社會更應該看到整體事實:政府已經動用龐大公帑,提出具體而清晰的「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並以實際行動回應大多數業主的需要。

巨額承擔不是口號 方案已覆蓋A至H八座

立法會財委會日前通過額外10億元撥款,連同宏福苑援助基金28億元,以及早前預算案為A至G座預留的40億元,整體方案已涵蓋A至H全部八座。這不是象徵式支援,而是實打實、動用接近80億元的公共資源,為近二千戶業主提供退場及安置出路。

截至最新數字,A至H八座已有90%業主、即1,786戶簽署接受收購建議;當中H座宏志閣亦有89.1%業主同意。這說明什麼?說明在情緒與爭議背後,絕大多數業主其實已作出務實選擇。政府亦與769戶簽署正式買賣協議,並清楚表明「早交表、早揀樓」,減少不確定性,讓居民可盡早規劃未來。

面對如此高比例的支持,如果仍有人刻意營造「政府漠視民意」的印象,未免與事實不符。

火險20億:理性討論,勿被情緒綁架

會上另一焦點,是涉及最高20億元的財產全險理賠。不少居民焦急可以理解,但必須指出,保險索償受制於刑事調查、獨立委員會報告及法律責任釐清,程序上不可能「即問即賠」。保險原則亦涉及重建價值、現金價值及業權轉移後索償權歸屬等複雜法律問題。

更現實的是,若業主選擇把單位售予政府,索償權一般會隨業權轉移,由政府作為後續申索人。換言之,政府已在承擔收購成本的同時,亦要面對日後理賠變數。部分人卻仍然咬住「20億火險」不放,彷彿那是額外紅利,而忽略政府已動用巨額公帑提供即時出路。社會資源有限,公共政策不能建立在「兩邊都要」的貪婪心態之上。

對拖延的不滿可以理解 但不能被有心人利用

的確,有居民在特別業主大會上表達對進度的不滿。經歷火災後長時間未能回家,情緒難免焦躁。然而,我們亦看到某些「熟口熟面」極度活躍的受訪者頻頻現身個別立場鮮明的媒體,將複雜問題簡化為「政府失責」、「刻意拖延」等指控,形成固定套路:先製造個案、再放大矛盾、最後引導社會不滿。

這類操作,無助於解決問題,只會加劇撕裂。真正負責任的做法,是在監督政府的同時,也尊重事實與程序,而不是把災難政治化。

還合安一個公道:責任須分清

至於大會上被否決的2025年度核數師報告,焦點集中在中文版與英文版財務狀況表日期出現錯誤。必須澄清,該報告由前任法團(徐滿柑為主席)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編制及審核,合安屬中途接手的管理人。要求合安為前朝文件的技術性錯誤「埋單」,並不公允。

業主以近八成反對票否決議案,是行使權利,值得尊重;但責任歸屬亦應實事求是。否則,將問題一概推到現任管理人身上,只會模糊真正應問責的對象。

在情緒之外 看清大局

宏福苑事件牽動人心,但公共討論不能只停留在情緒宣洩。事實上,政府已提出全面收購方案,獲得九成業主支持;已動用及預留近80億元資源;並在人性化安排與法律程序之間尋求平衡。監督可以有,質疑可以提,但也應承認承擔與努力。當大多數業主選擇務實前行,社會更應避免被少數聲量與媒體操作牽着走。重建家園,需要的不只是補償金額,更是理性與團結。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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