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審慎公開報告,積極改革築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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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火災事故發生以來,社會各界對事故成因、責任歸屬及後續改善措施高度關注,並殷切期待調查報告能盡早全面公開。然而,面對關乎重大公眾利益及潛在刑事司法的複雜案件,特區政府在處理調查報告時展現出高度嚴謹、依法依規的審慎態度,既要兼顧公眾知情權與司法公正,亦從制度根源著手杜絕行政缺失,體現了積極擔當的治理決心。

公眾希望盡快了解真相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一份涉及多個專業領域及多個政府部門的重大事故調查報告,絕非簡單的行政通報。政府內部需要充足時間詳細閱讀並深入分析報告中的每項細節、技術數據與結論,以確保後續問責與整改措施精準到位。

更為關鍵的是,火災調查可能涉及刑事責任。若在未經嚴格法律把關的情況下貿然公開全部內容,極可能對未來的刑事調查、搜證以至法庭審訊造成不可逆的負面影響或法律爭議。因此,先行將報告交由律政司嚴格審視,依法對與刑事調查相關的敏感內容作適度遮蔽,待相關法律程序完結後再向公眾公開完整文本,是維護香港普通法法治精神、保障司法公正的必要之舉與標準法定程序。

回顧是次調查過程,宏福苑火災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並召開聽證會,單是聆訊與取證便耗時約三個月,過程抽絲剝繭、巨細無遺。事實上,同類涉及重大傷亡與公共安全的嚴重事故,調查與報告撰寫往往需要相當時間。以當年的南丫海難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為例,由委任到召開研訊,完成調查並撰寫龐大報告,每個過程都一絲不苟,並非一時三刻能完成。

對比過往重大事故的處理時間表,宏福苑調查報告在數月內完成聽證並進入法律審查階段,進度完全處於合理的時間範疇內,絕非外界部分聲音所指的「拖延」。既然前期的獨立調查與聽證工作嚴肅認真,後續的報告審查與文本公開工作自然同樣不可馬虎,必須經得起法律與歷史的檢驗。

除了釐清事故具體原因,政府亦同時積極面對公眾對內部行政責任的關注。特區政府已於今年7月正式推行「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這項制度性建設正反映出當局勇於直面問題、堅決消除行政缺失的政治意志。

透過兩級調查機制,當局能分層次、精準界定管理層與執行層在監管、審批及執法等環節是否存在失職或怠惰,避免「以辭代罰」或責罰不清的情況。這不僅為宏福苑事件的內部行政問責提供了清晰有力的制度工具,也向社會釋出明確信號:特區政府絕不迴避問題,更不護短。

痛定思痛,揭示問題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改革制度、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區政府並未停留在「就事論事」的層面,而是展現出積極面對的改革魄力,迅速部署並推行一系列針對消防制度與樓宇安全的改善措施,包括修訂《建築物條例》、改進「招標妥」、加強大廈消防設備的定期排查、提升物業管理維修安全標準、強化跨部門協調與執法效能等。

宏福苑事故為全港樓宇安全敲響了警鐘。特區政府在法治框架下審慎推進報告公開、啟動嚴肅問責,並同步推動深層次制度改革,展現了負責任政府應有的法治定力與治理效能。唯有堅持依法依規、標本兼治,方能給死傷者及家屬最公正的交代,並為全港市民築牢持久安全的居住環境。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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